本報記者 商灝 北京報道
在全球經濟難尋亮點,歐債危機間歇性發酵,中國經濟出現下滑,中小企業出現大面積困難和破產的背景之下,溫州的民間借貸危機舉世關注。而對于政府究竟該不該出手大力相救的問題上,學界爭議頗多。從中央到浙江省及溫州市相繼出臺的一系列救市措施,始終受到質疑,被認為“治標不治本”。溫州民間借貸矛盾會因政府出資救市而根本化解嗎?政府的救市舉動會否成為高利貸抽身的救命稻草?多種疑慮不斷,各類解讀紛紛。
就相關問題,《華夏時報(微博)》記者10月11日特別專訪中央財經大學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微博)教授,請他做了深入闡述。
金融業不夠優化
《華夏時報》:改革開放以來,溫州民營經濟曾經創造了眾多的全國第一,但被曝光的“溫州民間信貸危機”,已使溫州資金鏈斷裂。為了防止風險擴散蔓延,政府正在出手相救。但人們的疑惑是,政府救市究竟對不對?
郭田勇:首先,當前民間借貸的狂熱令我想到了前些年的股市熱、房地產熱;其次,民間借貸數額巨大、參與者眾;第三,誰是民間借貸的最終需求者?主要以中小企業和房地產公司為主。現在,債務鏈條果然發生終端斷裂。
從目前的情況來觀察,我認為肯定先要救急,而不能眼看著危機擴大化。若處理不當可能爆發中國式次貸危機。為了維穩,肯定要付出代價。
當然,政府在救市的同時,更需考慮通過加速金融體制深入改革來解決根本問題。一方面金融業要最優化,要使民間資本和社會資本都能參與其中;另一方面,利率應該自由化,要從體制上解決這一問題。
溫州現在出臺的一系列應急政策只能治標,長期來看則是金融業改革的問題。若想真正化解危機就需標本兼治。
何況問題并不限于溫州一地,自2010年貨幣政策轉向以來,以高利貸為特征的民間借貸市場的風險日益趨高,除浙江外,江蘇、福建、河南以及內蒙古等地的民間借貸市場情形亦不容樂觀。
深層誘因值得明鑒
《華夏時報》:在您看來,民間借貸潮的深層次誘因是什么?
郭田勇:民間借貸潮的盛行,直接起因于自去年以來的貨幣從緊政策。
如果說貨幣政策的轉向是民間借貸亂象的導火索,那么長期以來金融體制改革的滯后,則是民間借貸的深層次誘因。
更由于我國尚未實現市場的利率形成機制,央行貨幣工具往往重準備金而輕利率,使商業銀行從理論上的利率管理轉向流動性管理,一旦銀根收緊,中小民營企業往往成為銀行惜貸的主要對象。
一方面大量中小民營企業急需資金卻求貸無門,另一方面是負利率、樓市調控、股市低迷環境下大量資金紛紛尋求高回報的投資領域。而正規金融體系既不能滿足企業的融資需求,也無足夠的吸引力將社會資金納入其中,銀行的間接融資作用大打折扣。至此,供需兩方繞開銀行系統,廣泛投入民間借貸領域各取所需,民間借貸之潮怎能不蔚然成風?
《華夏時報》:您如何看民間借貸潮與銀行信貸在某些方面的功能缺失之關聯?
郭田勇:以小額貸款公司、P2P為主體的非銀行信貸實體,在數量上侵蝕著銀行存款,為實體經濟提供大量融資;在價格上不受限制,體現著市場化的利率。這說明銀行信貸在某些方面的功能缺失,如今,非銀行信貸在民間借貸領域大行其道,似乎有倒逼利率市場化改革之勢,甚至銀行自身也紛紛通過發行理財產品,開展銀信合作等非傳統存貸業務,繞開利率限制和金融監管。在此次的民間借貸潮中,就存在銀行以委托貸款等方式為民間借貸提供間接融資。
規范疏導已成共識
《華夏時報》:當下,對于溫州等地民間借貸之利弊,究竟應如何看?
郭田勇:應該承認,民間借貸的存在有一定道理。民間借貸是融資體系的有益補充,包括P2P、小額貸款機構等在內的民間融資模式,對緩解中小企業資金需求發揮了積極作用。
而目前民間借貸所表現出來的風險,主要是在于其高利貸化和全民放貸狂潮的傾向。
作為債務的鏈條,民間借貸一旦某一環節出現問題,風險會迅速擴散,小到企業盈利、家庭和睦,大至金融安全、社會穩定,莫不受其沖擊。這不僅會危害我國經濟金融體系,還容易產生負面的社會影響。
要預防民間借貸危機的爆發,根本化解民間借貸所蘊含的風險,將其納入監管體系,以合法的途徑加以規范疏導,已成為社會與監管層的共識。
雙線多頭加強監管
《華夏時報》:對于民間借貸巨大風險,“防火墻”如何建?
郭田勇:民間借貸狂潮有如滔滔洪水,其勢不止,部分體現出我國民間金融監管領域的尷尬處境。
目前,我國采取的是“單線多頭”的金融監管體制,即全國的金融監管權集中在中央,地方沒有獨立的權力。在中央一級形成了“一行三會”的多家機構共同負責的監管模式。銀監會負責監管有國家頒發正式牌照的金融機構,沒有牌照的民間借貸機構理論上銀監會并不負責,不負責的這些領域一旦出現問題,很可能影響正規金融機構的穩定,這樣就出現了民間借貸的監管缺失。而在銀監會設立之后,央行主要負責金融宏觀調控,但為了實施貨幣政策和維護金融穩定,也保留了必要的監管職責。目前發布的溫州民間借貸綜合年利率,就是由央行溫州中心支行統計的。但央行溫州中心支行發布的保守利率被指與真實利率相去甚遠,其對民間借貸領域信息的掌握與監控能力遠非健全。
此外,民間借貸領域所表現出的一些特點也表明,目前這種“單線多頭”的監管模式效力難以發揮。
一是民間借貸所表現出的區域性、地方化色彩非常強。二是民間借貸一旦出現問題,所帶來的沖擊和影響也具有區域性。
在民間借貸盛行的地區,往往是資金量巨大且參與者眾多。牽涉其中的不僅有工商企業、普通家庭,甚至包括銀行等正規金融機構。一旦出現危機,沖擊面也主要集中在一些省市或地區。若波及工商企業會影響當地的實體經濟,波及銀行會危害當地金融體系的穩定,波及普通家庭更會造成當地社會的負面影響。民間借貸與地方政府這種休戚與共的關系,使地方政府主動監管民間借貸成為可能。
因此,我們或可改革民間借貸的監管模式,采取“雙線多頭”的監管體制,即中央和地方兩級都對金融機構有監管權,同時每一級又有若干機構共同行使監管職能。理論上說,這種監管模式適用于地域遼闊、金融機構多而且情況差別大,或政治經濟結構比較分散的國家。
從我國民間借貸的現實來看,其地域色彩濃,各種非銀行信貸實體參與其中,加之我國地域遼闊,各地經濟發展不平衡現象比較突出,更適宜采用“雙線多頭”的監管模式。
采用“雙線多頭”監管模式,賦予地方政府一定的監管權力,調動各級政府金融辦的監管積極性,使其加入到民間借貸的監管主體中來。地方政府參與監管,短期內可根據各地民間借貸的不同情況有針對性地制定監管措施,在信息收集、問題處理、危機預防等方面扮演更積極有效的角色。長期內地方政府或可參與地方民間金融的立法,為合規民間借貸機構頒發合法牌照。地方政府監管機構與中央監管部門相互協調配合,雙線并行,將助力于民間借貸的陽光化、合法化,有效化解潛在風險,在長期內引導民間借貸在我國融資體系中發揮積極作用。
外圍工作先做到位
《華夏時報》:您認為民間借貸資金鏈條斷裂的深層次原因是什么?
郭田勇:民間借貸的供給者方面,參與者眾多。家庭和個人的儲蓄存款從銀行系統流向民間借貸領域,國企甚至是上市企業的自有現金從投資轉入放貸,而銀行則通過個人貸款、企業委托貸款等多種形式為民間借貸推波助瀾。民間借貸的需求者多為中小民營企業,為了滿足自身臨時性、過橋性的資金需求,有時不得不承擔60%的高額年息。而高額的資金成本僅僅建立在平均10%的利潤率之上,其債務償付能力可想而知。
問題的復雜性并不僅限于此,在民間借貸的最終供需者之間,還活躍著數量龐大、層級繁多的中介商和二傳手。以小額貸款公司、P2P等為代表的非銀行信貸實體,扮演著民間借貸領域傳統的金融中介角色,而如今,典當行、擔保公司、個人、企業和銀行也紛紛加入其中。以低價融入資金再以高價貸出,是他們主要的盈利模式。在這種情況下,各中介商僅與上家和下家接觸,并不關心資金的最終需求和真實用途。民間借貸鏈條由此拉長,推高了資金價格,其蘊含的風險不言而喻。
《華夏時報》:一方面救市,一方面聲稱不保護高利貸,其間關系如何理解?
郭田勇:高利貸本來就是不合法的,本來就有相應的法律規定加以約束。政府只應保護正常的民間借貸。
《華夏時報》:中小企業定向寬松的難點何在?強調對壞賬容忍度的同時,如何在不破壞商業原則的前提下核銷壞賬?
郭田勇:定向寬松只是作為一個政策提出來,在實際的操作中,確實不容易。我們可以規定金融機構對于中小企業可以給予一些單獨的指標,但實際并不一定很容易控制。所以解決這個問題仍需冀望于金融改革的進一步深化。
《華夏時報》:從救市,到根本性的體制改革舉措出臺,您有怎樣的預測?
郭田勇:肯定存在這種趨勢,但根本性的改革,涉及銀行業市場準入進一步放開和利率市場化,有一些前期性工作現在還沒有做,比如銀行的破產制度、存款保險制度等,都應盡快來做。否則,盲目放開管制和推進利率市場化,恐怕是有問題的。因此,我認為現在應以本次民間借貸危機為契機,盡快著手將外圍工作先做到位。
《華夏時報》:您估計民間借貸的規模究竟有多大?其對銀行業和經濟直接影響的擔憂是否被夸大了?
郭田勇:夸大之說恐怕不能成立,從量上來看,我并不認為有什么夸大。
前兩年有相關的調研課題認為,中國民間借貸的規模占到銀行業信貸總量的10%到20%。我們就按照10%來估計,考慮到近年來民間借貸的泛濫,今年的量肯定比以往有所增加,所以我們判斷,從現在的增長態勢來看,民間金融放貸總量占正規金融(50多萬億的放貸總量)應在20%左右,那就應超過10萬億。所以我認為其最終有可能導致中國的次貸危機。
防止更大危害出現
《華夏時報》:更大的危害是什么?是正規及非正規貸款市場中信貸資金的撤出和蔓延效應嗎?
郭田勇:更大的危害是有可能導致實體經濟被撂荒,大量資金從事投機性金融活動。而一旦出問題,就有可能是一部分人的財富縮水。但我們更擔心正規金融機構在危機沖擊下,出現大量損失。
《華夏時報》:由于溫州政府與中央有關部門、銀行以及當地企業已協同合作來穩定實體經濟中的信貸,圍繞民間借貸問題的恐慌和假想的最壞情況是否已經結束?
郭田勇:政府的行動應著眼于標本兼治,從治標角度看,短期內肯定要穩定局勢。目前溫州金融市場的局勢肯定是穩定了,但最根本的,還取決于資金鏈條會否出問題。穩定局勢以后,現在銀行還要不要繼續追債?如果不追債,銀行的不良資產怎么辦?如果要追債,銀行的錢究竟誰來還?這些以后都是問題。
各地或應未雨綢繆
《華夏時報》:在銀行提供流動性和政府的幫助下,未來幾個月溫州會否出現企業與債務重組?
郭田勇:這是有可能的。
《華夏時報》:其他地區民間借貸的問題,如浙江其他地區、山西、內蒙古、福建和廣東部分地區會否繼續涌現?
郭田勇:這也正是我們所擔心的問題。所以我覺得,相關的地方政府應以溫州為鑒,未雨綢繆,盡量將風險消除在爆發之前。
《華夏時報》:隨著出口增速大幅下跌以及經濟放緩,很多中小企業是否會面臨更大困難?
郭田勇:這是我們之所以擔心民間借貸觸發中國次貸危機的一個原因。當經濟增速下滑、出口形勢嚴峻、房地產市場加緊調控時,都有可能導致中小企業包括房地產企業更加困難,使其還不起銀行的錢。因此,政府一方面要控制風險,另一方面也要找到政策平衡點。
《華夏時報》:盡管銀行對中小企業的風險敞口有限,明年銀行不良貸款是否會增加?
郭田勇:有這種可能性,如果要從維穩的角度來看,穩定肯定要付出代價,因此有可能形成一些不良貸款。
《華夏時報》:銀行業應對資產質量惡化擁有哪些額外的緩沖準備?
郭田勇:我們都不希望銀行成為被動的受損者,這要看未來到底會對銀行形成多大的問題。一般而言,從中國銀行業總體來看,其抵御風險的能力還比較強,但最終問題到底有多大,現在并不好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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