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官員近日透露,新的成品油定價機制以及階梯電價等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將在年內推出,國家有可能將成品油定價權交給三大石油公司。
成品油定價權下放,確實是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改革的一個方向,因為價格是在市場中形成的,企業是市場的主體,把定價權交給企業才有可能形成“真實”的價格。
但在定價權下放之前,我們需要提出幾個問題:現在的成品油市場到底是不是壟斷競爭市場?下放定價權是否會讓企業更加走向壟斷?目前看來,這兩個問題都不容樂觀。
首先,我國一直采取對成品油銷售市場特許經營的體制。這個市場實際上是封閉的,潛在競爭完全被消除。這也直接導致三大石油集團在石油開采、提煉、進口、成品油銷售上是全過程、全方位壟斷。縱向和橫向的壟斷,使得油價成本一直是一個謎,在要漲價時就能“虧損”,在要業績時就能“盈利”。
過去,發改委一直扮演著平衡油價、CPI以及民眾承受能力的角色。從某種角度看,盡管譴責發改委“向著”油企的聲音居多,但必須承認,如果沒有發改委,油價上漲的速度可能更快。
其次,一旦成品油定價權在市場仍是壟斷的情況下下放給三大油企,如何避免他們任意操縱油價并形成壟斷價格?
筆者認為,下放成品油定價權的前提是,需要扶植民營企業,創造充分競爭的市場環境。與此同時,進出口權也應相應放開,使成品油價格機制實現真正的市場化。在此基礎上,國家還可以采用定價干預方式,也就是由企業自行定價,但每次調整價格超過一定幅度須報發改委備案,發改委如果認為價格有異動就進行干預。(趙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