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訊 審計署今日發布公告,截至2013年6月底,全國各級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20.69萬億元。審計署審計科研所所長崔振龍表示,我國政府總負債率總體可控,低于國際通常使用的60%控制標準參考值,處偏低水平。
報告指出,地方債務約10.88萬億,較2010年底增加38679.54億元,年均增長19.97%。對此,崔振龍認為,地方政府性債務增速近20%,遠高于經濟增長水平,需要警惕,部分地區債務率超過100%也是同樣可以接受的。
此外,針對目前的債務規模,崔振龍提出四點建議:
1、完善相關法律制度體系。在《預算法》中對政府舉債行為進行明確,特別是地方性政府。
2、規范政府性債務。比如,負債規模、決策程序及制度。包括政府對借了債以后的管理。
3、強調政府對債務的責任,特別是行政首長。要把政府性債務考核列入政績考核中去。
4、正確劃分政府同市場的界限。不僅財稅體制要配套改革,還要關注局部性風險,和建立相應的應對機制。
最后,崔振龍所長稱,2020年以后,政府將會通過市場化舉債;通過市場的約束規范政府的舉債行為,才是最終要走的路。(駱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