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訊 針對今日北京出臺的自住型住房建設意見,經濟學者馬光遠[微博]認為,此政策的利潤和尋租空間之大,可想而知。
馬光遠指出,北京發布的《關于加快中低價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建設的意見》中提供的自住低價商品房,價格比同地段的商品房低30%,期間的利潤和尋租空間之大,可想而知。
“區區兩萬套,和北京一個月的住房成交量差不多,如何分配,就成了關鍵的關鍵。而之前經濟適用房等的監管漏洞,如果再現,則又成腐敗的高發地。”馬光遠指出。
根據北京市今日發布的《關于加快中低價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建設的意見》,自住型商品住房購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后,原則上5年內不得轉讓。
購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5年以后轉讓的,如有增值,應當按照屆時同地段商品住房價格和該自住型商品住房購買時價格差價的30%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購房人將自住型商品住房轉讓后,不得再次購買自住型商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