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鈞
現在經常聽到的一種說法就是:“延遲退休是大勢所趨。”這個“大勢所趨”,可以有兩種理解。第一種理解,人社部已經下決心,延遲退休早晚要付諸實施。第二種理解,延遲退休是國際趨勢。但這樣說可能并不準確,其實至多只能說是發達國家的趨勢。在發展中國家似乎沒有發現這樣的“趨勢”,而中國目前好像還是一個發展中國家。中國的情況是:到老齡化最高峰,中國可能有4億老人。但那時,中國還有8億勞動力——這是一個多么龐大的勞動群體!如果只在一個純粹的保險框架里,光考慮收多少、發多少,現在的贍養比是4∶1,到老齡化高峰時候是2∶1,那肯定是不行的。
然而,社會保險和保險不是一回事。社會保險強調的是三方投資,如前所述,除了個人繳費、單位繳費以外,還有國家財政托底。所以,歸根結底,養老的問題并不是收多少、發多少的問題,而是主要取決于兩個條件:第一個條件,中國社會能夠創造多少財富。就是到了老齡化高峰時,屆時的 8億勞動力能夠創造多少財富,這里蘊含著提高勞動生產率的問題。第二個條件是,中國社會會怎樣分配這些財富。
中國國情跟發達國家不一樣:在發達國家,如果說要延遲到65歲退休,那么大部分勞動者是可以干到65歲的。因為有與此相配套的法律制度保障。譬如日本最近頒布了修訂后的《高齡者就業安定法》,規定企業有義務讓員工工作到65歲。在發達國家,還有強大的工會組織進行監督,即使一個企業不景氣要裁人,但順序是先裁新進來的人,要盡量保證老員工的權利。所以,對員工來講,在一個公司干得越長,就越有保障。如果中國也能做到這一點,相信也沒有人會反對延退。
但是,目前在中國,男的到50歲,女的到40歲,單位就不想繼續聘用了,加上利益攸關的地方政府共同合謀,所以中國的實際退休年齡只有51歲。但是,對于占勞動者總數70%的藍領工人,到這樣的年齡段更有可能面臨失業,這段時間可以稱之為 “就業困難期”。一旦失業,或者僅僅是靠非正規就業勉強維持生活,但養老保險費還得繼續繳納。如果延遲到65歲,那么這個“就業困難期”可能延長到15~20年。一個人一生有幾個15~20年?另一方面,有研究表明:退休年齡延遲到65歲,一年才為養老保險基金節約200億元——多收40億元,少發160億元。即使與2011年的政府補貼2272億元相比,也不過是個零頭。為此而讓70%的勞動者都面臨15~20年窘迫的生活境遇,即使只從政治上考慮,值得嗎?
柔性退休是可以接受的。但所謂柔性退休,前提是雙向選擇。到了退休年齡,單位仍然需要,而勞動者也愿意繼續干,雙方“情投意合”,這才能“柔”下來。雙向選擇的柔性退休實在是一個很好的制度,值得推廣。但是,要強調的是:能夠符合條件讓雙方“情投意合”的人才畢竟是少數,這對減少養老保險基金支出的影響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