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宋曉亮
“應向所有存量房征房產稅。 ”日前舉行的中美房地產金融高峰論壇上,中國房地產開發集團理事長孟曉蘇[微博]這樣表示。而近兩個月地方財政相對中央財政的高增長,被認為主要是土地財政的貢獻,有輿論認為以房產稅取代土地財政或能規范地方相關收入。
專家告訴中國經濟時報記者,對存量房征稅各種準備已經比較充分,且隨著營改增的擴大有其跟進的迫切性,但房產稅跟土地財政并不構成直接對應關系。
存量房征稅是發展趨勢
在近日舉行的中美房地產金融高峰論壇上,中國房地產開發集團理事長孟曉蘇建議,可以用房產稅解決小產權房問題。他認為,房產稅的開征已箭在弦上,“應向所有存量房征收房產稅,對于不同類型的房產,如房改房、保障房、商品房等可采取差別稅率征收。 ”
向存量房征稅是否合理,準備是否成熟呢?
“征稅就該一視同仁,開征房產稅,存量、增量都該征稅。準備了十幾年,技術上已經比較成熟,可行性沒問題。在直轄市和省會城市實現房產信息聯網的基礎上,今年將推廣地級市的聯網,明年完成地級市聯網后將在全國鋪開。除了房產登記系統外,房企、房產證辦理機構、房產中介機構的信息也可作為輔助信息。 ”東北財經大學財政稅務學院教授李晶向中國經濟時報記者表示。
據21世紀經濟報道統計139家A股上市公司繳稅額發現,自2007年至2012年底,139家上市房企共計繳稅額達到6287.27億元。從2007年繳稅額僅為509.05億元,一路猛增至2012年的2606.91億元。2008年至2011年的年度繳稅額分別為 619.85億元、1128.9億元、1142.93億元、1463.98億元。房企繳稅增長曲線與房企凈利潤增長曲線保持正相關,但凈利潤總額一直低于繳稅額,房企每賺1元錢,政府就要同時收取1.02元的稅收。
李晶認為,稅收調控不應側重交易環節,而應轉向保有環節,通過影響養房成本,負擔將從消費環節過渡到保有環節,從而降低房價,免傷剛需。存量房和增量房都屬于個人財產,除對生活必需部分的房產免稅外,對多占房產等社會資源者征稅是合理的。
有分析認為,抑制房價上漲有兩個辦法。一是要舍得割肉,在限地價的基礎上迅速增加土地供應。二是申請房產稅試點,但不能簡單照搬滬渝版。
“如果房價調控從交易環節轉向保有環節,通過養房成本與租金房價走高等相比較核算,房產保有者會決定是否持有存房。隨著住房從福利分配走向市場成為商品,就必然進入稅收范圍,房產稅政策目前落后于房地產市場的發展。 ”李晶說。
或有推行迫切性?
根據本月中旬財政部發布的數據,今年4月,全國公共財政收入11431億元,比去年同月增加657億元,增長6.1%。其中,中央財政收入5357億元,同比下降2.2%;地方財政收入(本級)6074億元,同比增長14.7%。財政收入中的稅收收入10169億元,同比增長7.9%。財政部分析,地方財政收入增長,主要是上個月房地產成交額大幅增加帶動相關地方稅收相應增加。數據顯示,4月營業稅1631億元,同比增長12.8%。財政部表示,這主要是3月房地產市場成交額大幅增加帶動房地產營業稅相應增長。
雖然財政收入放緩,但財政支出仍保持較高增長。數據顯示,4月全國公共財政支出9308億元,比去年同月增加 1422億元,增長18%。
中央財經大學財經戰略研究院院長王雍君表示,房地產稅收和非稅收入一直在地方財政中占有較大比重,近幾年樓市調控的背景下,已經顯示出了增速放緩的態勢,對地方財政的短期影響較大。長遠來看,房地產稅制如能進行比較大的改革,向國際房地產稅制的標準進行調整,形成真正的房地產稅制,地方政府才可以過財政收入關。更有輿論直接表示應該用房地產稅取代地方土地財政。
李晶認為,房產稅與土地財政并非直接相關、區別明顯,房產稅推行的根本動因在房產的市場化,“替代”的說法是不科學的。針對中央地方財政收入增速差異明顯,李晶表示,中央、地方財政無需以同樣比例發展,由于兩者任務、條件、收入渠道并不相同,出現增速差異是正常的。
原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許善達近日表示,通過征收個人住宅房產稅來替代土地財政的建議不切實際。一個經濟體的稅制結構,是不可以隨意設計的,稅制結構與經濟發展水平有著內在關系。
不過李晶坦言,目前營改增的推進一定程度增加了房產稅推進的緊迫性。由于暫行的中央對地方返還增值稅的形式缺乏長期適用性,房產稅的推進就有了平衡地方稅源的迫切作用。
財政部數據顯示,2013年 4月,國內增值稅2186億元,同比增加189億元,增長9.5%。而今年整個一季度,房產稅完成337.11億元,僅占稅收總收入比重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