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稅制能解決須靠體制改革制止
【《財經》年會專報】“中國貧富差別如此的巨大,它主要的原因,主要的是來自租金的收入,就是靠權力取得的收入。要解決這個是我們稅收體制力所不及的,這個要靠整個體制改革,要讓權力不能支配那么多的資源。”2012年11月29日,“《財經》年會2013:預測與戰略”在北京舉行,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吳敬璉在年會《議題一:挑戰與改革突破口》上如此表示。
吳敬璉說:
關于許善達先生講的第三個問題,就是對于很普遍的希望用累計所得稅,高累計率縮小貧富差別。他講的這些我都同意,對中國的情況來說我想強調一點,中國貧富差別如此的巨大,它主要的原因,主要的是來自租金的收入,就是靠權力取得的收入。要解決這個是我們稅收體制力所不及的,這個要靠整個體制改革,要讓權力不能支配那么多的資源,而且要對權力進行監督這才能夠解決這個問題。否則它會引起一種誤解,比如剛才許善達先生講的這一番話,你這個是不是在替富人說話。富人分兩種,有些人靠權力的,這個要堅決的制止,不能讓這些人憑權力發財,而且要給予嚴厲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