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 > 評論 > 聚焦中央部門三公經費公開 > 正文
每經記者 李澤民 發自北京
在過去的5年間,上海財經大學教授蔣洪都跟“三公消費”較上了勁。作為全國政協委員的他,履職建言時有些“執拗”地推動著財政的“陽光化”。
昨天(7月19日),面對中央部門陸續公布的十余份2011年“三公”經費賬本,蔣洪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以下簡稱NBD)記者采訪時認為“有進步,但不滿意”。在他看來,遏制“三公消費”不合理部分,還得從“制度約束”著手。
NBD:您曾說盼“陽光財政”盼到頭發都白了,現在中央部門財政的“陽光化”之路您還滿意嗎?
蔣洪:應該說有進步,但還很不滿意。從公開的目的來講,與公眾所期待的還有很大的距離。目前的公開還沒有使公眾對政府部門的預算進行有效監督,并達到制止政府部門過度消費的目的。從這個意義上說,現在“三公消費”公布的力度不夠,還需要繼續努力。
NBD:現在已經公開的賬本中還存在哪些問題?需要改進的地方在哪里?
蔣洪:這些公布的消費賬單還不夠細,只是一些籠統的數字。比如說出國 (境),不能是一個大概的數字,應該說清楚每次的具體費用,出去幾次、出去的目的、每次消費的金額等,總之要把更細的材料拿出來。
再比如,吃喝算三公消費,那買了禮品送人算不算三公消費?所以這些都是概念含糊界限不清楚的東西。既然審計署有這個職責,應該“解剖幾個麻雀”,徹底地查一下,給社會公眾一個交代。
NBD:目前的公示看似一種被動性措施,未來如何促進政府部門公示的主動性,將公示機制化、常規化?
蔣洪:現在有很多辦法。從管理方面來說,可以制定法律法規,你必須公開,公開到什么程度,然后上級政府根據公開的情況來問責,來考量一個官員的晉升,通過這種方式來促進政府部門公示的積極性。同時,對公開好的進行獎勵,對公開不好的進行懲罰,通過獎懲方式更好地促進公開。從有關政府部門來說,制定這種問責機制應該是可以做到的,因為信息公開成為社會共識,是現有政府執政的一個理念。
公款消費某種程度上是現行制度運行的一個部分和需要,要制止它,就要從管理制度上下功夫,如果不變,那么“三公消費”問題不會從根本上得到解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