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 > 評論 > 公民打反壟斷官司能贏嗎? > 正文
被稱為“經濟憲法”的我國《反壟斷法》實施已近4年。然而令人失望的是,全國地方法院至今只受理反壟斷民事糾紛案件61件,審結53件,原告勝訴的較少,飽受公眾詬病的大型壟斷國企被追究責任的更是寥寥。
競爭機制是最重要的市場機制之一!斗磯艛喾ā吠ㄟ^對壟斷經營者的經營自由予以一定程度的限制,從而恢復自由、有效的市場競爭,使市場充滿競爭的活力。該法也因此被飽受壟斷之害的公眾寄予厚望。
這部法律在實施過程中之所以顯得過于“疲軟”,主要在于過于抽象和原則化,缺少相應的配套細則。比如,根據《反壟斷法》,確定一家企業實施壟斷行為的前提是,該企業在被訴壟斷行為所涉及的市場中具有支配地位。2009年,唐山市某公司訴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壟斷案中,因無法獲得證明百度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客觀數據而敗訴。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公布了《關于審理壟斷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其中規定,對于公用企業以及具有獨占經營資格的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案件,適當減輕原告的舉證責任。這拓寬了反壟斷私人訴訟的途徑,但正如有關專家學者所言,若能進一步引入集體訴訟制度,將對壟斷行為形成更有效的威懾。
更重要的是,反壟斷不能只打蒼蠅不打老虎。實際上,國字號壟斷企業正是價格壟斷的重災區,它們實力雄厚,掌控著石油、鐵路、銀行、電力等要害行業領域,通過壟斷地位獲取的暴利也最為驚人。法律不“硬”,企業不“怵”,大型壟斷國企被追究責任者寥寥無幾的事實,讓《反壟斷法》顏面無光。
反壟斷就得從最“硬”的地方入手。去年11月,國家發改委開始調查中國電信(微博)和中國聯通(微博)涉嫌寬帶接入領域壟斷問題,媒體報道說,若事實成立,上述兩家企業或遭數十億元巨額罰款處罰。這一消息當時引起公眾較強烈的反響,但后來并沒有明晰的下文。實際上,由于一些大型壟斷企業的國有性質,即使是罰款也未必能夠讓其“長記性”,甚至可能將罰款轉嫁到公眾身上。所以,對于一些膽敢戕害公共利益的壟斷企業尤其是大型國有壟斷企業,罰款之外,該究責的要究責,并立足長遠,從機制上打破壟斷格局,才能真正建立起充分競爭的市場秩序,讓公眾受益。
反壟斷不能只打蒼蠅不打老虎。法律不“硬”,企業不“怵”,大型壟斷國企被追究責任者寥寥無幾的事實,讓《反壟斷法》顏面無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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