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小川稱,民間金融的出現和整體經濟環境有關系,但是更多的取決于民間自己的選擇,從宏觀上來講,我們要注意民間融資信息上的優勢,對實體經濟有補充。
【《財經》年會專報】2011年12月14-15日,“《財經》年會2012:預測與戰略”在北京舉行。12月15日,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在年會上發表主旨演講,當被問及如何看待民間信貸時,他表示,民間融資應趨利避害,成為實體經濟的有益補充。
在此前的演講中,周小川強調推動實體經濟發展是明年經濟工作的基礎。
有提問稱“現在有一些對中國明年經濟的擔憂,尤其是對民間信貸的擔憂,擔心擊鼓傳花鏈條的斷裂,您怎么看?
周小川答:民間融資是沒有通過金融業產生的借貸活動,理論上講是民事合同,及民事糾紛,比如高利貸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民間金融的出現和整體經濟環境有關系,但是更多的取決于民間自己的選擇,從宏觀上來講,我們要注意民間融資信息上的優勢,對實體經濟有補充。
但是搞成了對公眾的融資,那就是違法的,我們不允許非法集資。也不允許擊鼓傳花,變成投機活動。我們還是希望民間金融活動能夠趨利避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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