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市長黃奇帆在會上就城市農民工改革問題表態(tài)稱,當今中國農民工的問題是一個需要從體制機制上進行改革的問題。
【《財經》年會專報】
2011年12月15日,“《財經》年會2012:預測與戰(zhàn)略”在北京舉行。重慶市市長黃奇帆在會上就城市農民工改革問題表態(tài)稱,當今中國農民工的問題是一個需要從體制機制上進行改革的問題。
他說,過去二三十年形成農民工2億多,他們既是城市居民,也不是城市居民,既是農村居民,也不是農村居民,他處在第三類兩棲狀態(tài)中,這種狀態(tài)長期存在會帶來三方面問題。
首先是農民工這個群體實際上處在城市的底層,受到很多不公平待遇。比如養(yǎng)老保險,城市居民如果上班了單位幫他交的養(yǎng)老保險是基礎工資的20%,而農民工我們的制度是12%;醫(yī)療保險城市居民每年交的量在1千多塊,農民工是幾百塊;小孩讀書也是這個問題,中小學讀書不收費了,但是農民工要付擇校費。這一類長期待遇問題,實際上是一種社會群體的歧視,不公平。
第二,就城市的企業(yè)來說,好象用了農民工成本低了,但其實還有其他的高成本。第一他每年招工要1萬人,經常人工短缺。第二,每年就算1萬人到位了,平均30%的流失率,今天農工民回去了再來可能是另外一撥人,每年有30%的培訓費要發(fā)生,使得質量生產過程不穩(wěn)定。
第三,農民工一年干9個月,10個月的活,春節(jié)前后兩個月像鐘擺一樣發(fā)生動蕩,這個角度也不利于經濟發(fā)展。另外農民工的長期存在也會形成社會問題,農村的空巢老人,留守兒童,年輕人妻離子散,各方面社會不和諧,不平衡問題到處都是,所以這個問題必須很好的重視很好解決。
他表示,說到改革,實際上中國從計劃經濟中過來凡是不適應市場法不適應生產力發(fā)展,不適應和國際經濟慣例接軌的一些體制機制,一些制度安排都要進行改革。此外,改革還有一個任務,凡是長周期影響社會發(fā)展,大面積存在的突出問題就應該考慮用改革的思維,在制度安排上,體制機制上進行整合,凡是大面積存在的反復解決不了的問題,一般都是體制機制需要改革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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