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紅漫(微博)
我國首只自行招標發行的地方政府債券實現了“開門紅”。近日,上海市政府自行發行了總計71億元、分別為3年期與5年期兩個期限的地方政府債券,均獲得了3倍以上的認購,中標利率也略低于同期限國債收益率。
有一些市場觀點認為,地方債利率意外低于國債,意味著調控部門有調降利率的意圖。對此筆者無法認同。地方債利率低于國債利率的確有悖于常理,但卻與央行貨幣政策調整無關,而是由市場資金供給寬裕以及地方債的“國債屬性”所決定的。
近期,央行針對性的放松了對資金供給的管制措施,加大了對市場資金面的投放。由此導致銀行間資金供給較以往增加,而地方債發行恰恰為這些資金尋找到了投資渠道。過量的資金投資于限量的地方債,利率水平下降屬于正常。更為重要的是,各地獨立發行地方債并不意味著地方政府債只以地方信用為發債標的,既有地方債的背后卻是中央政府的直接信用背書,這才是市場利率得以降低、甚至會低于國債的根本原因。目前地方債的還本付息依然延續了代理發行的模式,仍由財政部來代辦還本付息。這一規定向市場透露出明確信號,即地方政府自行發債仍由中央財政提供擔保,地方政府的還本付息的風險水平,幾乎等同于中央政府發行的國債。
事實上,截至目前我國地方政府直接融資尚未獲得法律層面的認可。《預算法》明確規定,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地方政府不得發行地方政府債,地方債大門就此關閉。但在經歷了財稅改革之后,地方政府需以30%的財政收入承擔70%的事務開支,財政資金入不敷出已成為各地普遍面臨的難題。為了彌補資金缺口,許多地方政府借由城投公司的名義發放債券融資,并通過“賣地生財”實現表外收入。由于地方債務大量隱性存在,給金融統計和監管工作帶來隱患,中央對地方平臺債的清理工作日漸收緊。再加上當前樓市調控后土地市場的低迷,地方政府財政再度陷入困頓。
地方財政的捉襟見肘,已經干擾到中央政令的實際落實。為此,國務院做出政策變通,同意地方政府發行2000億元地方政府債,但仍然需要以中央代發的形式完成。如今,推出上海、廣東等四地試點自行發債,可視為地方融資改革的重要過渡。
當然,上海市政府債券受到追捧,是各界所樂見的,而且也符合之前的市場預判。上海作為金融重鎮,無論經濟產值還是發展理念,均處于國內前列水平,其發債主體的自身償債能力顯然強于一般地市。此外,雖然發債主體回歸地方政府,但中央財政依然對試點地方債券承擔了擔保責任。我國中央政府在各級財政管理體制上擁有絕對的權威性。即便地方政府出現債務危機,也不可能像美國地方一樣去實施破產清算,中央財政必然要干預救助。所以,如果把中央政府的信用因素考慮在內,實際上就使得地方政府債務危機根本不可能發生。恰因此,市場對此次上海政府債的風險評估幾乎等同于國債。而按照市場邏輯,低風險對應的是低收益,由此產生了中標利率略低于同期限國債收益率的中標結果。
在美國等發達國家,以市政債券為代表的地方政府債券已有豐富的實踐。可以預期的是,隨著地方對市場融資訴求的增加,為地方政府自行發債放行將成為我國改革的大方向所指。但在此需要提及的是,地方政府債券的自主運作,不僅需要沖破既有法律框架的束縛,更為關鍵的還是要培育相應的市場環境要素,包括中央財政擔保權力下放、資信評級體系建設與完善、多樣性地方債品種創新、地方債利率市場化推動等一系列工作均應得到兼顧。唯有如此,才可能形成一個信息對稱的地方債券市場、實現市場主體風險與收益的對等,并推動地方債券有序、健康地發展下去。
(作者為經濟學博士,知名財經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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