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豐慧
國資委網站23日發布了中央企業2011年1~4月經營情況:中央企業1~4月累計實現凈利潤2906.9億元,同比增長18.2%。
但分析央企經營成果數據不難發現,央企總收入利潤率并不高。數據顯示,1~4月中央企業累計實現營業收入60834.9億元,同比增長24.1%,營業收入凈利潤率僅為4.78%。1~4月央企應交稅費總額5539.9億元,占營業收入的9.1%,并不算高。也就是說央企營業收入扣去凈利潤和稅費后剩余52388.1億元,再扣除最大頭的生產性成本,薪酬、管理費用以及“其他費用”支出顯然過大。
而央企收入、利潤是否越多、增長越快越好呢?社會財富就這么多,央企收入過多利潤過大,就意味著其他經濟體利潤和收入過少。數據顯示,今年前兩個月規模以上中小企業虧損面達15.8%,虧損企業虧損額同比上升了22.3%。3~4月份中小企業遭遇困難越來越大,金融危機時的倒閉潮正卷土重來。
更需清醒的是,國有壟斷企業、政府主導的各類收費事業單位或者國企都居產業鏈條中間環節,上連生產者下連消費者。上游的生產者,如發電廠、菜農以及煉油廠等實體經濟,市場化程度非常高,生產資料來源以及定價都是市場化的,但卻不賺錢、不景氣甚至生產經營難以為繼。而下游的消費者往往承擔著高物價、高生活生產成本、高通脹壓力。只有政府主導的、國企壟斷的中間環節攫取著旱澇保收的高利潤,因為這個環節都是政府定價,比如:過路費、零售電價、成品油價格等。每一個產業鏈條:發電—供電—用電;菜農—物流—市場零售;原油進口—提煉—零售等,都是無形之手、有形之手兩只手在混合揮舞。可笑的是,一個集團內部利益分配都出現嚴重失衡現象。兩大石油集團成為一個雙面人:拿著石油經營取得的暴利宣揚巨大業績,向國家宣示政績、成就,撈取政治資本。又拿著煉油企業的虧損向國家要財政補貼;還動不動制造油荒,逼宮漲價。從這個意義上說,如果央企、國企利潤越多將意味著上游生產實體企業利益被剝奪,生存經營環境惡劣;將意味著消費者承受過高物價,生活成本越來越大。
可見,一方面要加大百姓共享央企經營成果的力度,大幅度提高央企上繳紅利比例,有效約束和控制央企內部管理成本。另一方面要重新定位央企的職能和責任。央企特別是國有壟斷央企應保持社會平均利潤水平或略低于平均水平,才有利于協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