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國家統(tǒng)計局今天上午發(fā)布的CPI數據顯示,1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為104.9,比去年同月上漲4.9%,低于市場預期。按照規(guī)律,本應成為近三個月最高點的1月CPI數據此次為何會比上月下降?一起聽中國之聲記者張棉棉的報道:
國家統(tǒng)計局表示,1月份居民消費價格受節(jié)日和低溫冰凍天氣影響,環(huán)比價格漲幅為1.0%,是繼2010年2月上漲1.2%、11月上漲1.1%近一年來環(huán)比價格漲幅第三高的月份。尤其值得注意的是,CPI同比價格漲幅為4.9%,略高于去年12月水平,八大類商品和服務項目六漲二降。
對于這一數字,市場上有聲音質疑是否合理。對此,國家統(tǒng)計局中國經濟景氣監(jiān)測中心副主任潘建成表示,和原先的統(tǒng)計相比,這一數字屬于合理范圍:
潘建成:統(tǒng)計局做了測算,差不太多,零點零幾個百分點,所以實際上沒有明顯的差異,因為你看他的他的權數調整,食品是下調了兩個多百分點,居住類是上調了四個多百分點,食品的價格是比較高的,居住類價格也不低,也還是算比較高,而且居住類價格上調的比重又相對比食品類下調的比重還要高,還要多,這樣一權衡,當然還包括其他一些因素調整了,影響不是很大。
據介紹,從2011年1月起,我國CPI開始計算以2010年為對比基期的價格指數序列。這是自2001年計算CPI定基價格指數以來,第二次進行基期例行更換,首輪基期為2000年,第二輪基期為2005年。調整基期,是為了更容易比較。因為對比基期越久,價格規(guī)格品變化就越大,可比性就會下降。選擇逢0逢5年度作為計算CPI的對比基期,目的是為了與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五年規(guī)劃保持相同周期,便于數據分析與使用。
雖然,同比上漲4.9%的增速低于市場預期,然而從歷史來看,這一數字仍然屬于高點,對此,中國之聲特約觀察員、國家統(tǒng)計局總經濟師姚景源表示:
姚景源:1月份CPI達到4.9,原因從國內來說一個很重要的因素是春節(jié)因素,我們2月初是春節(jié),所以1月份是一個購買的旺盛的月份,所以在春節(jié)這個因素也是要拉高我們的國內的消費價格。還有一個是國際市場上,大家都知道我們大宗的農產品和食品價格是在暴漲,國際市場上這種農產品、食品價格暴漲的狀況也必然要推高我們國內的農產品和食品價格上漲,所以國際、國內的因素加在一起,使我們1月份CPI有了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