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周刊》評論員
央行最新發布數據顯示,3月人民幣貸款新增1.89萬億元,同比多增1.61萬億元;一季度累計新增人民幣貸款4.58萬億元,同比多增3.3萬億元,接近去年全年新增貸款4.9萬億元規模。
伴隨新增貸款激增,與之相應的疑團亦在不斷放大,即,如此大規模的反周期信貸擴張會否引致貸款質量下降?畢竟,中國投融資體系長期落后的局面尚未得到根本扭轉,即使是在以往歷次經濟高速擴張時期,中國銀行業的大規模放貸行為也很難被認為足夠理性。
銀監會稍早發布的相關數據并不足以令人放心。該機構稱,截至今年2月末,國內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良貸款率為4.5%,較今年年初下降0.42個百分點。考慮到不良貸款(分子)的形成往往會有較長的滯后性,而貸款總規模(分母)的擴張卻在當期即可反映,因此,在我們看來,至少該類數據轉而惡化的可能性顯著存在。
判別貸款的風險可從兩個方向切入,其一為總量,其二為流向。僅就前者而論,由于中國經濟仍處于谷底攀爬狀況,因此,來自實體經濟領域的各類數據尚難與貸款規模形成匹配關系,譬如說,今年第一季度GDP同比增長6.1%,這一增速不僅遠低于去年同期水平,低于去年第四季度時的水平,而且還創下17年來同比增幅的新低。
鑒于中國國情的特殊性,相比貸款增速大大超出GDP增速而言,新增貸款流向更值得關注。一個顯而易見、同時也已為大量公開報道所證實的答案是,近期信貸資金大量投向了由政府主導的大項目,由此導致此前3個月中,國有銀行新增貸款中基建類貸款占比逐月攀高,分別達到28%、26%和33%。
另一種令人不安的現象是,有報道稱,在一些地方,銀行突擊放貸的重要原因是地方政府大量出具“安慰函”,而這類變相擔保雖然一般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在中國現行體制環境下,對于長期困擾于政企不分的中國銀行業而言,其影響力和作用不言而喻。
“安慰函”的出現是地方政府爭奪金融資源的又一形式。根據以往經驗,國有銀行股改前形成的不良貸款中,由于計劃與行政干預而造成的約占30%,政策上要求銀行支持國有企業而國有企業違約的約占30%,國家安排的關、停、并、轉等結構性調整造成的約占10%,地方干預(包括司法、執法方面對債權人保護不利)造成的約占20%。事實上,中國的銀行業改革的重要目標之一,就是寄望于通過銀行公司化、商業化改造,對抗地方政府變銀行資金為“第二財政”的沖動。
經過前期改革,國有銀行在總行層面的利益取向已逐漸趨于規范化和市場化;但由于層級過多,留待填補的缺陷是大量分支機構仍有可能以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的承諾為代價,形成與熱衷爭奪金融資源的地方政府的合謀。
政府干預銀行放貸的另一條重要通道是正在興起的中小銀行,相比國有銀行,中小銀行的產權結構和市場地位決定了其與地方政府的關系更為緊密,因而也更易為后者控制,而從近期中小銀行流向政府項目的資金占比也可以獲得印證。
上述兩條通道造成的結果是,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地方政府對金融資源的控制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加強。古人云,前車之覆,后車之鑒,希望在當前經濟提振大環境中,艱難跋涉中的中國金融改革勿忘其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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