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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酒類隨附單 經營者最高可罰5000元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08日 11:48 重慶商報

  本報訊 (記者 譚春劍) 昨日,商務部發布了《實施酒類流通隨附單制度》的相關規定,在酒類的流通中必須要有含有經營者聯系方式的酒類隨附單,如果沒有,最高可處5000元的罰款!峨S附單》內容主要包括售貨單位、購貨單位名稱、銷售日期、銷售商品等內容,并加蓋經營者印章。據悉,《隨附單》制度將在除啤酒以外其他酒類商品上先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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