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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院實施舉報懸賞 舉報老賴可獲10%獎勵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02日 13:38 東方今報

    記者 張少春 通訊員 劉改華 王海清

  今報鄭州訊 碰上“老賴”故意藏匿財產拒不還錢怎么辦?昨天上午,省高級人民法院向媒體通報,凡提供“老賴”可執行財產線索的,法院將按10%的比例重獎舉報人,這筆懸賞由“老賴”承擔。這項規定來自省高院最新實施的“舉報懸賞”制度。

  “為啥執行難呢?就是因為法院手軟,該抓的不抓,該判的沒判!”昨天上午,當著150多名“老賴”的面,省高院執行局局長曹衛平說,今年上半年,全省上下要開展一次清理解決執行積案的專項行動,嚴厲打擊“賴賬戶”。

  省高院執行局副局長李光說,對于抗拒、逃避執行的“賴賬戶”,法院將依法采取搜查措施,采取公告執行、懸賞執行的方法,建立執行財產線索的舉報懸賞制度,懸賞費用由“賴賬戶”承擔,費用比例最高可達提供財產線索價值的10%。

  曹衛平局長說,省高院給這150多件案件的欠賬戶定了一個期限,在本月15日之前履行全部債務或與債主達成執行和解協議的,法院可以不公告。否則,堅決在媒體上曝光。省高院執行局舉報電話:0371—65768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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