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長沙3月1日電 (陳澎 吳林芳) 經過湖南省常德市警方近兩個月的縝密偵查,湖南省首起涉嫌以拍賣開發使用權行賄公司企業人員案日前圓滿告破,犯罪嫌疑人目前已被執行逮捕。
據了解,2005年12月初,常德市公安局接到群眾舉報,稱在石門縣某局老辦公樓拍賣開發商住綜合樓的過程中,福建客商林新寶在拍賣前向其他競買人委托人行賄,致使其他競
買人放棄競爭,從而以低價購得這宗地塊的土地使用權。
接到群眾舉報后,常德市經偵支隊民警迅即立案偵查,發現福建省福清市個體商人林新寶,在以石門某房地產公司委托人的身份報名競爭后,為達到低價競買的目的,又讓其合伙人潘某以石門縣某建筑公司委托人的身份報名競買,并交納了150萬元保證金。隨后,林新寶串通拍賣公司經理李某,從拍賣公司索得了報名競買人花名冊,迅即與其他競買人聯系,提出給予他們“經濟賠償”,要求其他競買人放棄競爭。同時,林新寶還要李某將潘某交納的150萬元保證金從拍賣公司退回,開出了30萬元、20萬元不等數目的12張現金支票,用以向其他競買單位委托人行賄。
據警方偵查,林新寶隨后將現金支票一一送到了參加報名競爭的石門某公司委托競買人董某、江西萍鄉市某公司委托競買人鄧某等人手中。在隨后的拍賣中,在由潘某、董某、林新寶先后各舉牌叫價一次后,其他競買單位委托人均未舉牌競買,林新寶最終以462萬元低價競買得手。
競買得手后,林新寶未出分文,只是由某房產公司向拍賣公司交納了385萬元,余款由林新寶個人向拍賣公司出具了一張欠條,在這種情況下,拍賣公司經理李某仍授意公司出納全額開具了收得485萬元的收款收據,并將《拍賣成交確認書》違規發放給了林新寶。案件告破后,對這一串通拍賣行為,有關執法部門已依法宣布無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