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轟動社會的“蒙!笔录,讓廣大網民對一個行業有了更廣泛的認知:網絡公關。一時間,這一名詞似乎成為輿論共憤的焦點,網絡公關行業似乎成了一小撮“壞分子”盤踞的領域,而實際上,網絡公關亦有黑白之分,而黑色網絡公關(如網絡造謠攻擊)、灰色網絡公關(如網絡刪貼)作為行業之所以能在近年來迅速興起,是有其發展的深層土壤的,到底是哪些因素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而這其中產業鏈又是怎樣的?
律師:應加大賠償金額提升犯罪成本
據中國國際公共關系協會的行業劃分,“網絡公關”從產品概念可以分為資訊/告知類產品(網絡新聞、網絡專訪、網絡專題),活動/體驗類產品(線上活動、口碑營銷、社區營銷),監測/預警類產品(輿情監測、危機處理、評論維護)以及維護/優化類產品(網站優化、搜索引擎優化、流量推廣)。
而根據該行業數據顯示,網絡公關業務已成為當前公共關系服務中增長最快的領域,占中國公關市場業務比重達6.3%,約8.8億元。
但在“蒙牛事件”中,可以看到,幾乎多種網絡公關手段都被濫用與扭曲,根據警方調查的結果,蒙牛方面采用的網絡攻擊手段包括:尋找網絡寫手撰寫攻擊帖子,并在近百個論壇上發帖炒作,煽動網民情緒;聯系點擊量較高的個人博客博主撰寫文章發表博客;以兒童家長、孕婦等身份擬定問答稿件,“控訴”伊利乳業公司,并發動大量網絡新聞及草根博客進行轉載和評述,總計涉及費用約28萬元。
“如果證據充分,該案件涉嫌的罪名可能包括不正當競爭與名譽權兩方面。”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律師游云庭對本報記者如是說,但是在他看來,內地法律條文中對“名譽權”賠償中的“十償九不足”的現象,在一定程度上為網絡匿名誹謗降低了犯罪成本。
“如果涉及到個人隱私,賠個幾千元是很正常的現象,如果涉及到商業信譽,當然賠償金額要更高一些,但是對企業因為產品名譽受損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用以維權的商業費用,法院也往往認定企業主張數額的極少一部分!
此外,游云庭告訴記者,即便是網絡公關刪帖,因為往往涉及到錢財往來,很多時候也不能完全算法律“灰色地帶”,而可能構成商業賄賂罪。
網絡公關實現線上“一條龍”
打開谷歌的搜索引擎,輸入“網絡刪帖”一詞,可以看到專業“刪帖公司,刪后付款”的商業推廣,很多時候,企業與網絡公關公司甚至可以不用線下的見面,而實現網絡公關的“一條龍”服務。通過搜索引擎找到對方,通過Q Q等即時通訊工具溝通“策劃案”,而在淘寶等電子商務平臺上,輸入“水軍”一詞,也可以找到 “專業水軍”,從發帖、到頂帖各有不同的價碼———很多水軍都有在論壇的大量非實名注冊用戶,即“馬甲”,而便于灌水操作。
據了解,目前網絡上刪帖的行價900至3000元不等,而很多水軍都可以依托第三方支付工具實現“先驗貨、后付錢”的操作,并承諾數量上“多退少補”。
但就像很多公關界人士說的,“網絡公關”自身是一種手段和工具,黑白還是灰色定性,都是在于具體操作人的出發點和意圖,比如有的“水軍”就明確表示,“不做違反道德業務”。
采訪中,就有業內人士表示,“網絡‘推手’是網絡公關的一種形式,此外,比如公司產品的負面新聞出現后,水軍可以發布大量正面‘帖’轉移公眾視線,就像米缸里米少,有壞的就比較明顯!
有公關公司的負責人對記者表示,“很多企業今年花在網絡公關上的費用已經超過了傳統的公關方式。”隨著網絡作為新型傳媒體平臺起到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很多企業也把互聯網作為品牌宣傳的重要平臺。而網絡匿名性的特點,又讓網絡公關行業有了更多的操作“空間”。
采寫:南都記者 林默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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