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以來頻發的各類群體事件說明,我們必須從整體上研究和探索新形勢下的社會管理問題。“十二五”時期,提高社會管理和社會治理水平刻不容緩。
國家行政學院決策咨詢部副主任 丁元竹
金融危機持續近兩年,對我國經濟社會也產生了沖擊。由于農民工的社會保障體系沒有完全建立起來,部分農民工不得不離開自己長期工作的城鎮,回到原居住地。回到原居住地的農民工沒有工作,一時這些地區群體事件和刑事案件逐漸增多。
這些群體事件時有發生的原因大體是:收入差距加大、腐敗、利益沖突等問題長期沒有得到很好解決,成為引發社會問題的關鍵因素。我們需要從根本上解決長期積累下來的各種矛盾和問題。近年來,土地征購引發的社會矛盾和社會問題增多。國家規定征地標準和補償辦法,地方政府按照國家規定補償農民。然而地方開發機構拿到土地后,按照市場價格出售,有的獲得暴利,這就引起農民心理不平衡。地方政府官員,包括農村干部也感到這個問題的嚴重性。如果失地農民對生活和就業等感到不滿時,土地問題就會引發更大的問題。地方政府在補償的同時,要確保失地農民的生活、安居、就業、醫保和養老保險。另外,恐怖活動造成的損失和危害越來越大。特別是民族分裂主義與恐怖主義結合,非法宗教活動與恐怖活動相聯系的趨勢越來越明顯,使我國面臨嚴重的恐怖主義威脅。
2008年以來頻發的各類群體事件說明,我們必須從整體上研究和探索新形勢下的社會管理問題,要進一步提高社會管理水平。“十二五”時期,提高社會管理和社會治理水平刻不容緩。
第一,必須完善社會組織的管理體制、機制。要意識到重視公眾利益并不意味著要約束政府。政府應當與其他角色包括媒體、社會組織、軍事組織、宗教組織以及商業組織分享公共責任和共同利益。如何動員社會組織來治理社會,提高社會的管理水平是“十二五”時期提高我們黨和政府面臨的重要挑戰,也是黨和政府社會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標。治理是一種駕馭和引導社會和組織的藝術。“治理是決定權利如何應用,決定如何做出,市民或利益相關者如何參與的結構之間、過程之間以及傳統之間的互動”。
第二,著力解決收入分配不合理和利益沖突問題。發生在基層社會問題主要與群眾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因此,政府要進一步完善收入分配體制、利益協調機制、表達和溝通機制,千方百計擴大就業。要把收入分配、利益協調和就業放在社會問題的高度去分析和加以解決。
第三,提高基層干部新時期的社會管理能力。一是改進政府干部作風。據調查了解,如果平時干部們的態度好一些,關系融洽一些,矛盾不會那么尖銳。基層干部也認為,干部作風、處事態度等非常關鍵。因此,我們不能按照傳統的管理模式來治理和管理農村事務。二是提高干部的溝通能力,提高各級干部的社會管理能力。面對日趨突出的社會問題,干部要學會做好兩個方面的能力提升:首先要以尊重為本,學會尊重群眾,這也是待人接物之道的根基之所在。其次要求善于表達。也就是說干部要把對群眾的尊重恰到好處地表現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