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 > 評論 > 聚焦美國CCI行賄案 > 正文
中國有多少官員和國企員工收受過跨國公司的賄賂?查閱美國證券交易所網站或者美國司法部網站,似乎能夠找到更為準確的結果。最近,中國官員和國企員工接受跨國公司賄賂的事件頻繁“西窗事發”(8月17日《國際先驅導報》)。
看了上述題為“中國反腐遭遇尷尬:大量國企受賄案靠美國披露”的報道,筆者一時間很是無語。類似事情近期以來似乎多見:7月28日,美國證交會公布了不干膠巨頭艾利·丹尼森公司行賄中國政府官員一事的行政訴訟檔案文件。該文件被國內某媒體注意到,并予以報道,引起公眾關注。該事件引發的輿論尚未平息,8月13日,《財經》網站通過美國司法部公布的文件獲知,美國控制組件公司從2003年到2007年,在30多個國家行賄約236次。在該公司的賄賂名單上,中石油、中海油等6家中國國企名列其中。兩天后,報道艾利·丹尼森行賄事件的媒體在美國證交會公布的行政訴訟文件中,再次發現中國國企人員受賄的痕跡。相關文件顯示,世界最大的便攜式坐標測量機及軟件供應商美國法如科技公司,從2004年到2006年總共向中國國企員工行賄44.4492萬美元。
而涉案的中國相關機構或者公司基本都保持沉默,在最近幾起事件中,站出來說話的也都是為了澄清。幾乎可以肯定,在一定時期之內這種“西窗事發”的尷尬現狀仍將會持續。
就我們自身的內因而言,歸納起來,大致包括了如下幾點:一是跨國公司行賄極其隱秘,方式多樣,并且很多是發生在境外,這對有關部門的發現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與本國反腐敗體制構架欠完整有著直接的關系。極為明顯者:我們現行的反腐機構只負責處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腐敗案件,對商業機構的賄賂犯罪則往往不予辦理,這就導致在案件移送過程中,很可能會因為環節過多而使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制裁。三是從計劃經濟走來,各級政府對經濟的干預還很多,商業賄賂正是對權力的尋租,這就給尋租提供了莫大的空間。而與此同時,我國現在針對商業賄賂方面的立法十分滯后,法律法規不完善,則受賄者的違法成本相應降低,從而也無法有效地控制、杜絕尋租蔓延開來。此外,還有處罰較為松弛——產權問題沒厘清責任不到位多少難免“投鼠忌器”的原因等等。但是,上述種種并不代表我們對于尷尬完全是“無能為力”的,至少,基于現有條件予以改善總可以吧?
在國家決策層面上首先得正視中國反腐“西窗事發”的尷尬,這顯然是一件宜早不宜遲,宜快不宜慢的事情。
(安徽 司振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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