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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光木
國家發改委24日宣布,鑒于近期國際市場原油價格持續上升,根據完善后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決定自3月25日零時起將汽油、柴油價格每噸分別提高290元和180元。這是自去年12月18日以來,國家發展改革委根據國際原油價格變化,在兩次下調成品油價格后,按照新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首次上調成品油價格。(昨日本報)
昨天,國際原油價格才開始象征性回暖,今天,國內油價的前腳就跟上了國際油價的后腳,如果用一個字來形容油價調整新機制的效率,那就是“高”。然而,僅僅憑國內油價跟漲來判斷新機制的效率未免片面了一些,還需要結合國內油價跟跌的表現來評判。
去年12月18日,在國際原油價格暴跌的背景下,發改委宣布大幅度下調成品油價格,汽油、柴油價格每噸分別降低900元和1100元,1000元左右的降幅的確是個不小的數目。但是,那一次國內油價下調與國際油價的持續大幅下跌相隔了三個月之久,并且,后者的降幅接近2/3,而前者的降幅還不足1/6。此后,發改委雖然按照新的價格機制于今年1月15日將汽油、柴油價格每噸分別降低140元和160元,但當時,國際原油價格已經從140多美元/桶降價到35美元/桶左右已有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跟漲高效率、跟跌低效率,難道這就是所謂的價格新機制?
油價不管上漲也好、下跌也罷,都不過是依據國際經濟和社會大環境的正常調節而已,既然做不到與國際原油價格的同步進退,最起碼應該對國內油價的漲和跌一視同仁,不搞雙重標準,厚此薄彼。或許,油價跟跌的時候效率低也有它的理由,最常見的借口是等到油價穩定下來的時候再說,話雖然有一些道理,可油價在跟漲的時候卻總是少了這份“觀望”的耐心,這不能不說是一種健康心態的缺失。
國內成品油到底該如何定價,如何隨國際原油價格的波動而波動,這一備受關注的話題一直有兩種不同的聲音,一是油價完全放開,建立國際油價與國內油價直接聯動的機制,這樣,種種針對國內油價定價不合理的聲音自然可以避免,缺點是油價與國際完全接軌無異于放棄了利用油價調節資源分配的權力;二是油價有限放開,參照國際油價自主定價,定價權雖然得以保全,但缺點是容易形成價格壟斷。不管是哪一種定價方式,都闡釋了國內與國際油價應保持一致的根本屬性。
追溯開去,油價跟漲與跟跌效率天壤之別不單單是一種定價行為或經濟現象,而且折射出某些壟斷企業以及這些企業所“挾持”的相關部門對成品油該如何定價缺乏必要的正確認識,他們不是把成品油定價當成是一種資源調節手段加以恰當運用,最終服務于民生,而是作為獲取壟斷利潤的主要手段,最終有利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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