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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賴保護原則是指行政管理相對人對行政權力的正當合理信賴應當予以保護,行政機關不得擅自改變已生效的行政行為,確需改變行政行為的,對于由此給相對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給予補償
文 本報記者 薛子進
為了有效地保護黃河的濕地資源,2007年10月31日,包頭市政府出臺了《關于清理整頓黃河濕地周邊環境的通告》,決定對自己轄區內黃河航道中心線以北堤壩兩側1公里范圍內違章建筑依法進行清理整頓。
2008年4月1日,包頭市九原區政府組織了近200人的隊伍,一天之內順利拆除了20多個磚廠。
2008年7月15日,九原區21家被拆除磚廠的廠主聯名寫了一封《20年的磚廠無償拆除,我們的權益如何保障》的上告信,在這封信中他們首先表明態度,堅決擁護和配合政府做好保護黃河濕地資源、恢復生態環境的拆除工作;同時認為他們被拆除的磚廠不屬于違章建筑,是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情況下向當地政府職能部門申報審批后建起來的,合法經營,依法納稅交費,為包頭市的經濟發展和舊城改造作出過一定貢獻。但是,市政府的一紙通告,不給補償一元錢,20年的生產場地在短短幾小時內就被鏟為平地。
為了求得補償,磚廠主們不斷到政府各部門上訪,并向各級政府領導寫信反映情況。
王月旺是建剛磚廠的法定代表人,也是九原區麻池鎮黃草洼村村民,從1987年開始就與村里簽定承包土地的合同,在黃河大堤的邊上承包了一塊90畝左右的河灘荒地建了磚廠,每年向村里交3萬元的承包金,同時向政府交納了所有應該交的稅費。
記者查看手中王月旺提供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產品標準注冊登記表》等證據,以及一大摞交納的各種稅費和一張建剛磚廠2007年一年所交稅費的統計表。
在這張統計表上標有向政府各部門交納的各種稅費,共計22.5萬元,還有一些雜七雜八放不到桌面上的各種“罰款收費”4-5萬元。
“我建磚廠21年就向國家和地方政府交了20年的稅費,沒有誰說過什么,怎么現在突然間成了違章建筑了呢?”王月旺想不通。
這次九原區政府的清理整頓行動對王月旺來說可謂損失慘重,僅從他大致介紹的情況看,共計各項損失220多萬元。
面對磚廠主們上訪的問題,九原區政府責成區環保局和信訪局的工作人員向記者進行了說明,區政府按照市政府《通告》拆除的19磚窯,均無土地使用和規劃等相關手續,均無工商營業執照,均無環保審批手續。作為違法建筑、危害公共利益的不法排污企業,其本身的違法性就決定了自身存在的非法性質。因此,上述的19磚廠均是未取得法律保護的物權實物,不具有《物權法》規定意義上的物權,不受法律保護,不存在補償問題。
實際情況與九原區政府的說明是有差異的,僅以工商營業執照問題為例,王月旺從1987年建廠開始就有工商營業執照。順達寬建材有限公司也是被拆除的21家磚廠之一,工商局發給該企業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上寫的非常清楚:營業期限:2005年3月28日至2015年3月28日。
我國行政法學專家、北京大學法學院姜明安教授對此表示了自己的看法,如果磚廠主們反映的情況真實,當地政府應該給予補償,因為磚廠主們與政府已經形成了信賴保護關系,他們的權益受信賴保護原則的保護。
信賴保護原則是指行政管理相對人對行政權力的正當合理信賴應當予以保護,行政機關不得擅自改變已生效的行政行為,確需改變行政行為的,對于由此給相對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給予補償。
王月旺的建剛磚廠20年來得到了包頭市和九原區工商局、稅務局、水利局、國土局、勞動局、質監局等各個行政部門的認可,或者默許,現在當地政府又以其他理由予以拆除,造成巨額的財產損失,是否也同樣適用信賴保護原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