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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企業的高管,一個人的貢獻不能代替一個群體的努力,過分強調個人的貢獻而無視一個群體的努力,從某種程度上說也有違道義。
12月24日《每日經濟新聞》報道,經濟不景氣,金融高管年薪成為輿論關注的熱點。日前有消息稱“銀監會一直在研究銀行高管降薪問題”,并提出年薪上限參考為150萬元,但這一消息尚未得到銀監會正面回應。有銀行高管認為,限制薪酬恐怕很難落實成具體規定,商業銀行作為上市公司,決定權掌握在董事會而不是銀監會,但降薪是眼下不可避免的趨勢。
這位銀行高管的說法未嘗沒有道理,這是因為,一方面高管年薪的決定權確實不掌握在銀監會手中,過分干涉有越權之嫌;另一方面各家銀行高管的薪酬有不小的差距,有的小銀行高管的年薪尚不到150萬元,硬性規定也許不太合適。但是,金融高管年薪難以有統一的標準,不應該成為阻礙高管降薪的理由,在金融危機背景下,高管薪酬不應只有標準的考量,更應該有道義的審視。
2002年,國企高管薪酬制度在與國際接軌的動議中起步,并且逐年上漲,一些高管的年薪到了讓人瞠目的程度。但我們看到,今年,西方許多企業高管的薪酬開始下降,比如華爾街大多數高管今年的獎金將降低70%,英國部分企業高管表示完全放棄今年的獎金,德國德意志銀行前10位高管將放棄本年度獎金。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的高管與國際接軌不應該有選擇性,漲薪的時候接軌,降薪的時候就拿“國情”說事。這樣做,顯然有違道義。
而具體到企業內部來看,不說高管與普通職工收入差距巨大,單就目前的經濟形勢來看,雖然降薪尚未波及一些國企的普通員工,但共度時艱已經成為當下的一種共識,普通職工承擔著“通過降薪減少裁員、保障就業”的無形壓力,高管們也應分擔壓力。當然,一些高管或許會像平安集團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馬明哲那樣說,“我的貢獻和表現對得起這份薪酬”,但是,一個人的貢獻不能代替一個群體的努力,過分強調個人的貢獻而無視一個群體的努力,從某種程度上說也有違道義。
其實,能否出臺一個統一的高管薪酬標準或許并不非常重要,重要的是高管在享有權利的同時應該承擔必要的責任道義。薪酬標準未必能夠真正剛性起來,比如一些高管還享受隱性福利和職務消費,就是有薪酬標準,恐怕也很難成為一個絕對標準。
正如世界銀行副行長法耶澤爾·喬杜里指出的,有一些公司的高管薪酬水平已經高到了不道德的程度,有時從個人對企業貢獻的角度來說,可能不值這些錢。所以,在高管薪酬標準之外,還應該有道義的考量,而道義作為公眾心目中的一個標準,比那個看得見的薪酬標準,雖然表面更柔性但實質上卻更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