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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海寧
近期,浦東多個樓盤出現了集中團購的現象,有些樓盤甚至開盤當天推出的全部房源就售完。據了解,根據上周出臺的“國三條”中“多渠道籌集建設資金,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給”的要求,以及浦東新區人才公寓的規劃,相當一部分的收購將被由政府主導的一級土地開發商收購用作動遷房及人才公寓。(12月23日《新聞晨報》)
雖然是通過政府主導的開發商之手,但實質還是政府在團購商品房。這是因為“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給”是政府的責任,團購商品房的資金也來源于財政。但讓人遺憾的是,集中團購已經持續數日,而與團購相關的信息,比如面積、價格等公眾卻不知情。
要不是相關研究機構監測發現和媒體披露,公眾還不知道集中團購之事,顯然是忽視了公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在筆者看來,保障性住房作為民生工程,團購的資金也來源于納稅人,因此很有必要將團購商品房的過程置于陽光之下。
眾所周知,近一兩年來不僅保障性住房的分配過程越來越公開,而且保障性住房項目的開發商是誰、房屋供應對象是誰、項目具體位置在哪兒、何時入住、銷售價格(租賃價格)以及物業費是多少,都很透明。但發生在上海的政府團購行為卻不透明,團購的商品房到底是作為廉租房、經濟適用房還是經濟租賃房?是面向中低收入群體供應還是面向特殊人群供應?公眾一概不知。
更重要的是,為什么團購的是開發商甲的房子,而不是開發商乙的房子?團購價格確定的依據是什么……筆者之所以提出這些問題,是因為開發商目前普遍面臨銷售壓力,而政府團購又很有誘惑力,如果相關信息不公開,公眾就會質疑團購過程是否廉潔?團購價格是否合理?
筆者以為,雖然是通過政府主導的開發商之手團購,但絕不僅僅是一種企業行為,理應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進行收購。然而,既沒有看到公開招標的報道,也不見有關方面透露團購信息。有人說,政府購買商品房作為保障房,實際上是購買公共服務,但如果購買公共服務的過程不透明,就讓人有很多猜測,這反而不利于政府公共形象的樹立。
而且,國務院日前公開支持開發商以合理價格促銷,更多的開發商很可能會加入降價大軍,這就引出一個問題:短期內房價很可能還會進一步下降,政府收購商品房的價格今天來看是“低價團購”,但明天看就可能不是“低價團購”了。也就是說,由于房價變化不定,政府團購商品房時如果不夠慎重,很可能不是以最低價團購,反而是浪費公共財政,讓納稅人有怨言。
因此,在筆者看來,政府團購商品房,即便是購買公共服務,但公開團購過程是不可缺少的,政府理應做一個光明正大的“買房人”。不要因為不透明或透明度不夠,而使得團購過程存有隱憂。雖然說,保障性住房通過團購這樣的市場化運作,房源很容易解決,但效率問題解決了并不等于公平問題也解決了———保障性住房的分配需要公平,供給也同樣離不開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