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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若愚
國資委發布《關于開展中央企業職位薪酬調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自2008年開始在中央企業開展職位薪酬調查工作。調查對象初期選取財務、行政、計算機等通用性崗位,調查人員范圍原則上包括各中央企業集團總部及二級子公司相關職位2007年12月31日前在崗的職工,其中集團公司總部應涵蓋相關職位的全部人員,二級子公司只選取營業收入排在前三位企業的相關職位全部人員。調查內容為各調查職位人員的2007年現金總收入的最高值、中位值、最低值。(10月27日新華網)
仔細讀了上述《通知》之后,作為一名旁觀者,筆者斗膽非權威而草根地解讀一把。
一是薪酬調查的目的。《通知》的第一句話說“為充分發揮勞動力市場工資價位對企業工資水平的引導作用,為企業內部薪酬分配和調整分配關系搭建信息平臺,并服務于國資委對中央企業收入分配管理調控工作需要”。如果沒有理解錯誤的話,目的是通過對中央企業職位薪酬調查,確立一個“勞動力市場工資價位”,換句話說,給個工資參考值,就像貸款利率一樣,你上下浮動的范圍就有限了。不知道這樣做的初衷是什么,但是看上去實在是有點變相恢復大鍋飯的嫌疑。
二是調查誰的薪酬。《通知》說得明白:調查對象初期選取財務、行政、計算機等通用性崗位。那么大家特別關心的高管,以及市場、銷售等敏感職位,由于不夠通用,或者不夠多,這次可能不在調查范圍之內。實在是有點遺憾。
三是調查什么收入。就筆者所見,關心此事的網民希望查一查所謂的灰色收入和高額福利,但《通知》要求的是年現金總收入,都是“白色收入”而且并沒有包括非現金的“福利”。根據“國資委中央企業薪酬調研問卷系統”的附表,年現金總收入包括年固定薪資、年現金津貼、年浮動獎金。具體來說,年固定薪資包括2007年內按確定標準固定發放的12個月基本工資、崗位工資,以及不參與績效考核的12個月以外的按基本工資月數的倍數進行發放的工資;年現金津貼包括現金形式發放的餐貼、交通津貼、崗位津貼、防暑津貼等;年浮動獎金包括企業根據經濟效益和職工績效表現發放的浮動獎金收入……
筆者看到這么多的名目,直眼暈。再者,這么多的名目所涉及的數額都是去年的,被調查者究竟誰能想起來呢?
從理論上講,每個員工的每筆薪酬收入應該都有據可查。但是在2008年年底的時候讓大家拼命回憶、拼命翻賬簿,實在是不夠人性化,不夠科學。奇怪的是讓大家“回憶美好的往事”(拿錢總是好事)已經成了某些機構的習慣。2006年底的時候,有關部門就要求年收入12萬元以上的個人在次年年初申報2006年的收入,當時就有很多人抱怨規定出臺得太晚,或者說實施的時間太早,在個稅申報的時候想報的卻拿不出憑據;想報的忘記了2006年究竟掙了多少錢。這樣的馬后炮實在是有點惹人厭。
如果可以的話,希望這樣的調查慢慢完善,并且堅持下去,并且早打招呼,一次調查總比不上多年同口徑的調查有用。有趣的是,很多時候,有用的數據能派上的用處,一開始是沒人想得到的。
(作者系上海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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