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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銀行別將儲戶的錢當成自家的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4日 15:32 半島都市報
近日,深圳多個銀行ATM機出現取錢困難情況。多家商業銀行證實,稱他們接到通知,對現金取款設定額度,個人客戶每人每天不得超3萬元;部分銀行ATM機晚9時至次日早7時停止提現。(11月13日《南方都市報》) 銀行可謂家大,架子也大。不僅常常讓客戶排隊取錢,現在還多出了同一賬戶取款限額決定,仿佛我們將錢存到了銀行,錢就是銀行的了。 銀行有權作出取款限額的規定嗎?《商業銀行法》第二十九條寫得很明白:商業銀行辦理個人儲蓄存款業務,應當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存款人保密的原則。所以,取款、存款都是客戶的自由;取多少存多少也是客戶的自由;銀行是無權對客戶進行限制的,F在深圳各大銀行擅自作出限制客戶取款的規定,無疑是違法的。 銀行單方面作出取款限額規定,給消費者帶來極大的不便?墒倾y行卻輕飄飄地建議市民消費,可以考慮刷卡或者轉賬。銀行向市民建議當然是可以的,但市民接不接受,那是他們的自由,而現在銀行的做法已經不是建議那么簡單了,而是一種強迫。消費者只能被迫接受,哪還有商量的余地? 想起小時候向父親討要零花錢,父親作了限定,一個星期不能超過三元錢。錢是父親的,父親有權限定,可銀行憑什么啊!這種無視法律、無視消費者的行為是不是應該受到懲罰? 林衛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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