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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卡奴不應被放大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2日 02:02 第一財經日報
大學生“卡奴”不應被放大 聶俊峰 近一段時間,媒體對于銀行發行大學生信用卡及由此而產生的“大學卡奴”進行了集中報道。隨著一些過度消費、透支炒股等“個案”進入公眾視野,對銀行發行大學生信用卡的責難也達到了高潮。 有關大學生信用卡負面報道的確反映了這一特定信用卡市場所面臨的問題。但是,因此而“叫停”或全盤否定大學生信用卡并不可取。 首先,目前出現的大學生用卡不良現象根源在于部分學生理財與信用意識的缺失。究其緣由,是家庭、學校、銀行及社會理財風險教育的不足,責任并不在信用卡本身。 追求物質享受、校園拜金主義等“學生問題”均有著復雜的社會原因,它并不是大學生信用卡的產物。在校大學生大多年屆18周歲,在法律上已是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獨立進行民事活動”的成年人。每一個“法定成年人”也理應在“成年意識”的支配下,去認真對待自己的學業和信用卡。 其次,大學生“卡債”危機其實是整個社會的信用文化危機。大學生逃債反映出社會征信體系、信用文化的軟弱,即使對接受高等教育的人群亦約束不足。毫無疑問,惡意欠款、逃債的大學生必將在個人信用記錄上留下污點,未來購置房產、按揭貸款甚至職業發展等均可能面臨信用不良問題。當下的問題是,學校、銀行和公眾媒體對信用文化、契約精神的教育與傳播并不到位。在大力推廣大學生信用卡的同時,有關方面應該在大學生群體中培育良好的信用意識,讓大學校園成為整個社會信用文化的先鋒。 由此我們不難看出,如果能夠因勢利導、加強銀行的風險管理和社會家庭的 (銀行業 訂閱電話:010-58685866(北京),021-52132511(上海),020-83731031(廣州) 各地郵局訂閱電話:11185 郵發代號:3-21 新浪財經獨家稿件聲明:該作品(文字、圖片、圖表及音視頻)特供新浪使用,未經授權,任何媒體和個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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