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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律和政府管理層面看,既然法律和行政力量可以插手餐飲市場中的“開瓶費”問題,就更有理由對壟斷行業中的“漫游費”問題實施法律和行政干預。
北京郵電大學教授闞凱力近日表示,手機費居高不下,最重要的原因是“漫游費”不合理,而手機漫游的成本實際上幾乎為零。他認為運營商收取手機“漫游費”就像酒店收取“開瓶費”,二者都侵犯了消費者的正當權益。(3月1日《中國青年報》)“漫游費”與“開瓶費”確有相似之處。酒店收取“開瓶費”,使得消費者在超市購買的酒水,到酒店飲用時就得另付一筆費用;運營商收取“漫游費”,使得消費者在本地購買的手機(卡號),到外地使用時也得另付一筆費用。而不管是酒店還是運營商,都沒有支付任何額外成本(服務),就白白賺了一筆錢。因此“漫游費”與“開瓶費”的相同之處在于,讓消費者受到了不正當盤剝,讓經營者得到了無成本之利、不正當之利。
不過,手機“漫游費”與酒水“開瓶費”也有著重要的區別。餐飲行業是一個充分市場化的行業,酒店、餐館多如牛毛,競爭激烈,這給了消費者較充分的自由選擇權。消費者惹不起卻躲得起,不僅可以拒絕光顧那些收取“開瓶費”的餐館,而且收不收、收多少還有面對面商量的機會。
移動通訊市場則不同,雖然移動和聯通兩大運營商成天在套餐之類的小恩小惠上大打價格戰,但其包括“漫游費”在內的基本資費卻寸步不讓,早已達成了價格同盟,形成了聯合壟斷。中國消費者無處可躲,只要你在異地使用手機,就別無選擇的要繳納高額的“漫游費”。因此“漫游費”不同于“開瓶費”之處在于,它是一種對消費者強制性的利益盤剝,是運營商基于壟斷獲取的不正當之利。
酒水“開瓶費”已成萬夫所指,并有一些地方立法禁止酒店收取“開瓶費”,而手機“漫游費”卻巋然不動,沒有取消的跡象。從法律和政府管理層面看,既然法律和行政力量可以插手餐飲市場中的“開瓶費”問題,就更有理由對壟斷行業中的“漫游費”問題實施法律和行政干預;解決“開瓶費”問題既可依賴法律和行政手段,還可依賴市場(競爭)的手段,而解決“漫游費”問題,則只有法律和行政手段可以依賴。電信運營商再怎么“競爭”,也不可能主動放棄“漫游費”這塊肥肉。
規范壟斷行業收費、消除壟斷暴利,正是法律和行政力量必須有所作為之處。作為壟斷暴利的手機“漫游費”早該取消了,有關部門對此不該無動于衷。據報道,其他國家極少有收取手機“漫游費”的現象。
美國多年來全國全網同價,不但沒有漫游費,連國內長途費都沒有;歐洲國家較小,不但從來沒有國內漫游費,連國際漫游結算費也已被強制性取消。
那么我國的手機“漫游費”何時才能壽終正寢?作為消費者的我們拭目以待。
□傅新(上海經濟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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