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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慈善管理費何不實行梯度制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 05:30 第一財經日報
陳明君 “慈善組織在捐款中提取10%的管理費?”這引發了爭議。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則表示,該基金會是民間組織,并不是吃“皇糧”的。另外,這既是國家規定,也是國際慣例,否則,慈善組織無法發展。 誠然,作為民間組織的基金會要經營下去,是需要成本的,但這個成本是不是非得要“在捐款中提取10%”,是不是非要機械地遵循“國際慣例”,這值得商榷。 各國國情不同,在慈善基金的籌集、管理、處理等方面也不同,提取管理費的比例有所不同很自然。筆者建議,在捐款中提取管理費時應實行“梯度制”。比如,當一個基金會接受到社會捐贈達到1000萬元時,“在捐款中提取10%的管理費”;當達到1億元時,在捐款中提取管理費的比例就應該適當降低,比如9%;而當達到10億元時,這個比例還要降低,比如8%。因為,當捐款達到一定數額時,慈善組織的運行成本相對趨于固定。(四川 陳明君) 更多精彩內容請瀏覽第一財經的網站:www.china-cbn.com 中國首選,價值之選!歡迎訂閱第一財經日報! 訂閱電話:021—52132511(上海)10—58685866(北京)020—83731031(廣州)0755—82416077(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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