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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縱橫

富士康何以在索賠上玩蹦極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 11:19 南方都市報

  十年砍柴

  富士康索賠3000萬的名譽權案被報道后剛兩天,原告將訴訟標的降為1元,兩位記者被凍結的私人財產亦將解凍。3000萬:1,懸殊何其之大,難怪網上有人稱之為“蹦極”。富士康何以轉變如此之快?不得而知。但這個看上去有些滑稽的“蹦極”,至少能證明富士康當初的決策有失誤。

  在當初興起這場訴訟具體的操作層面上,富士康的算計應當是很精確的,決策層也熟悉中國的國情。如大陸記者的經濟狀況和職業壓力,媒體和官方的復雜關系,地方政府對投資者的關照,司法權力和行政權力的親密關系,等等。但他們不具備觀察中國問題的大視野,因此在更高的層面失算了:他們沒有對社會穩定與和諧的政治價值予以足夠評估。

  如果真如富士康自己宣稱的那樣,興訟僅僅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尋求事情的真相,那么最切合實際的訴訟要求是報社道歉,索賠一個公眾心理可以承受的數目。如此訴訟只是一條小小的新聞,能控制在富士康所稱的“只是一個法律事件”的層面。但富士康顯然醉翁之意不在酒,并不想贏一場普通的名譽權官司,而是以雷霆萬鈞的力量給記者一擊。如此讓公眾解讀為對整個輿論監督的警告和傲慢,也在情理之中。

  如果以一種公眾心理普遍能接受的方式興訟,公眾可能會就報道是否有不嚴謹的地方,富士康勞工權益的保護情況究竟如何等問題進行理性討論,如此更有利于富士康真正的

維權。而直接向記者索賠3000萬,并凍結財產,幾乎把人逼到光腳的地步,還有什么可怕的?索賠20萬元可能讓翁、王二人擔憂,索賠3000萬只能凸顯兩位記者悲壯的氣概。既然富士康的訴訟希望通過打擊兩位小記者來嚇住整個新聞界,那么不管聲明如何說僅僅只是一個法律事件,沒有哪個傻子會真的相信,當然會引起全社會多個階層的關注和反彈。

  鴻海兩年前用同樣的手法,盡管沒有打垮臺灣《工商時報》的記者曠文琪,但最終雙方妥協了,鴻海并沒有因此損失什么。要知道,臺灣的社會狀況和大陸不完全一樣,鴻海訴曠文琪盡管也可能被人看成利用法律規則來打壓弱者,但在公眾眼中,并不會被捆綁更多的其他情緒,所以聲援曠的主要是物傷其類的同行。

  可這是在大陸,富士康此舉幾乎是《英雄兒女》中那位高喊“向我開炮”的勇士一樣,把炮火吸引到自己身上。大陸正處在社會轉型期,各種利益群體都有自己強烈的訴求,各類社會矛盾也在經濟高速發展的主流中時隱時現。富士康天價索賠在這樣的社會背景下很具標本意義:一個臺灣巨富屬下的公司被媒體描繪為“血汗工廠”,他通過自己投資所在地的法院凍結記者財產。這個事件便承載了太多的社會熱點問題:貧富懸殊、底層生存權利、新聞的空間、司法公正。哪個問題不關乎社會的和諧與穩定?

  這個新聞剛爆出來后,從充斥網上的種種議論分析,有以此來論證大陸新聞從業者的生存環境,有以此來關注中國的司法公正問題,有呼吁關注中國底層勞工生存狀況……如此,富士康通過一件本來很普通的名譽權官司,自愿當了社會種種情緒的發泄口。問題大到這個地步,兩個小記者反而可以高枕無憂了。因為問題一大,雙方誰都不可控,包括富士康這樣的大公司。

  我們承認富士康這種投資者對中國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但在社會和諧與穩定面前,GDP的貢獻并不是最重要的。“晉商”的后代郭先生,應該多了解清代那些結交權貴而富可敵國的晉商們的結局。

  富士康及時“蹦極”,說明再強悍驍勇的商界俊杰,也不能挾泰山以超北海,能承受一切重量,包括看似無力的輿論。

  (作者系《法制日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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