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餅包裝須有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 15:36
光明網-光明日報
十方
中秋節已列入國務院近期批準的第一批518個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作為我國傳統節日,“賞明月、吃月餅”的習俗已成為中華民族文化和文明的一種象征。然而,近些年出現的“高價月餅”、“豪華月餅”、“黑作坊月餅”卻為中秋文化與文明蒙上了一層陰影。
為規范月餅市場秩序,2005年6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等四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規范月餅價格、質量、包裝及搭售等行為的公告》,意在杜絕天價月餅,控制月餅價格水平,解決搭售等問題,制止過度包裝,提高月餅質量。在上述公告影響下,去年月餅市場運行基本健康平穩,銷售額達到100億元左右,產量近20萬噸。而公告的另一個副產品是:品牌企業更加關注普通百姓意愿,百姓也越來越注重品牌。去年知名品牌企業產銷量明顯上升,其中北京稻香村、廣州蓮香樓、北京好利來、北京大三元等企業的產量增幅均超過8%,銷售額增長均在3%以上。2005年月餅企業的營銷重點也從關注包裝轉到增強食品安全性、改良工藝、挖掘傳統產品、精工細做、豐富花色品種上,在包裝設計方面也更注重實用、簡約,體現中華民族傳統文化。
然而商務部近日向月餅生產經營企業發出的四點特別提示顯然并未高估今年月餅市場的形勢。該提示說:各月餅生產經營企業在今年的生產、銷售過程中應注意以下問題:1.自覺維護四部委《公告》發布以來月餅市場的良好秩序,嚴格遵守月餅強制性國家標準。2.高度關注保障食品安全,尤其是食品添加劑(防腐劑、甜味劑、著色劑)的使用和標注應符合相關國家標準的要求。3.注重環保和節能降耗,盡可能地減量包材,節省資源,實現有限資源的重復利用。4.賓館、飯店、餐飲等企業在自產自銷或委托加工月餅時,也應嚴格遵守標準中有關強制性條款的要求。這當然不是無的放矢。不文明的消費心理和唯利是圖的商業心理隨時都可能導致中秋節消費市場出現新的不和諧音。
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批準發布,于6月1日開始實施的GB-19855標準,是我國產品標準中第一個對包裝做出強制性規定的國家標準。該標準對月餅包裝的要求共有四項內容。其中的第三項對包裝提出了總體要求:1.包裝成本應不超過月餅出廠價格的25%;2.單粒包裝的空位應不超過單粒總容積的35%,單粒包裝與外盒包裝內壁及單粒包裝間的平均距離應不超過2.5厘米;3.脫氧劑、保鮮劑不應直接接觸月餅。日前,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發布的第一號修改單將第二項強制性要求修改為:“每千克月餅的銷售包裝容積應不超過9.00×103立方厘米。”
這樣一來,包裝成為今年中秋月餅市場的焦點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