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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新政實施細則需明確罰則問題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25日 16:48 經濟觀察報

  據《深圳特區報》報道,深圳市20日正式發布《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于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意見的通知》,10條措施力促“國15條”的落實。實施細則嚴格貫徹了中央調控政策的精神,但作為地方政府的實施細則,在我看來,深圳房產新政實施細則仍然沒有解決好“罰則”問題,這將影響到政策的落實。

  首先,細則對開發商違反政策的非法行為缺乏明確、細致、可操作的認定和處罰規
定。例如開發商如果沒有遵守90平方米以下住房須達開發建設總面積的70%以上的標準,應當如何處罰?細則沒有明確,這會給職能部門過大的空間,有可能減弱政策實施的剛性。其次,細則對職能部門的“罰則”過輕。無數事實表明,房價飆升的背后是政府職能部門的缺位。有的地方政府職能部門甚至與開發商“合謀”推動房價上漲。細則規定對宏觀調控政策落實不到位的部門,要“追究責任,通報批評,并限期整改”,但如何追究責任、追究什么樣的責任,細則并沒有明確,“通報批評,并限期整改”更是力度不夠。因此,各地政府在出臺實施細則時必須解決好“罰則”問題,同時要實行舉報制度,發動群眾的力量對開發商進行監督。

  (孫瑞灼

公務員 福州)

  來源:經濟觀察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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