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策/文
在德雷福斯間諜案中真正叛國者被判無罪,而無辜者德雷福斯被判無期徒刑、并多年流放外島之后的1898年1月 13日,著名小說家左拉在《曙光報》發表致總統福爾的公開信《我控訴!》。此信洋洋萬言,力陳事件真相,直指司法恐怖致使法國顏面盡喪。“行文有如雷霆”——這是1998年紀念《我控訴!》發表100周年時,法國總統希拉克的評價。總統先
生說,該信“在數小時內扭轉了事件的命運。真理正向前邁進”。“左拉的文章在我們集體的記憶中成為‘人性良心的一剎那’”。總統先生借紀念左拉告慰無辜者德雷福斯。
好了,我們開始進入一起不名譽事件:持久地分裂了法國社會的德雷福斯事件。事件梗概如下:1894年,猶太裔法國陸軍上尉德雷福斯被指控出賣法國情報給德國,軍事法庭秘密裁定其叛國罪名成立。德雷福斯遂被永久流放南美洲法屬圭亞那魔鬼島。事后證明此案純屬誤判,但軍事法庭卻因德雷福斯的猶太人身份拒絕改判,軍方偽造文件,耍盡各種伎倆瞞天過海。德雷福斯的妻子向國民議會請愿主持公道,遭到斷然拒絕,德雷福斯的哥哥開始廣結如左拉這樣的盟友,組建德雷福斯陣營,開始艱難重重的翻案昭雪征程……
有必要指出的是,在事件持續十數年的日子里,媒體加速傳播了德雷福斯的聲譽,他甚至被稱為繼拿破侖之后最出名的法國人。左拉強烈控訴后,事件迅速國際化,外國新聞機構紛紛介入報道,全世界都在譴責、憎恨法國,各地抗議聲浪不絕。外國制造商甚至聯合抵制1889年巴黎世界博覽會。顯然,德雷福斯事件成了當年媒體制造的最大的國際社會公共事件。
左拉因發表《我控訴!》被判誹謗罪,被迫流亡倫敦,直到1899年繼任總統上臺,法庭裁定德雷福斯1894年判決無效,才于是年6月返回法國;與此同時,德雷福斯也從魔鬼島返回法國。但是,8月間,新組建的軍事法庭再判德雷福斯有罪,只是將無期改為監禁10年,另將判詞附加“犯罪環境特殊,情有可原”。德雷福斯的命運令人揪心,這個可憐的無辜的“猶大”。不過,就在新軍事法庭宣判后的第三天,總統迫于強大的社會壓力,在維持原判的基礎上發布特赦令。但左拉繼續在《曙光報》撰文,控訴庭審充滿“無知、愚昧、瘋狂、殘忍、欺騙和罪惡”,將使“未來的一代慚愧到震驚”。左拉還說,“一個無辜者兩次被判有罪,太陽必然為之黯淡,世界人民必會起義……”
進入1900年,法國通過大赦法案,一筆勾銷德雷福斯案相關訴訟。到1906年7月,最高法院才最終宣布德雷福斯無罪,下令恢復其軍階與職銜。他獲升上校,同時在其母校法國高等軍事學校獲頒榮譽軍團勛章。早在流放前夕,他曾在母校接受了“拔階儀式”:軍帽和軍服上的徽章、飾物被扯除,軍刀被執刑者一折為二,不名真相的人大叫“猶太人去死”。如今,人們歡呼“德雷福斯萬歲”,德雷福斯則像當年那樣大聲回應:“法國萬歲!”
在整個事件中,左拉是最為強大的吶喊者,他堅持維護正義的尊嚴。但就在大赦法案通過后兩年(1902年),“左拉陳尸于巴黎公寓的臥室——因壁爐故障吸了過多煙氣窒息而死”。這也許是謀殺,但謀殺的謠言從未得到證實。左拉出殯之日,為免于反對陣營的暴力襲擊,德雷福斯由正義人士組成的人體盾牌圍繞,溜入左拉墓地表達敬意。1908年,就在左拉的遺體移至先賢祠途中,德雷福斯依然未能躲過反對者的槍擊。所幸的是,死神放過了他,他的傷勢還算輕微。
在這一事件中,德雷福斯陣營及其反對陣營順勢形成,與之相應的兩個最著名的知識分子對立團體,是“人權聯盟”和“法蘭西祖國聯盟”。雙方都征用百年前的法國大革命(1789年)作為辯護詞進行觀念的大博弈。前者站在啟蒙一邊,以“政教分離”為綱;后者則視法國大革命為混亂之源,含糊其辭地推出所謂挽救倫理道德、捍衛軍方與國家政策運動。更多的左翼知識分子走上街頭。左右翼及其多翼對抗,深度糾結著個人與國家、政府與軍方、議會政治與群眾信念、普遍人性與現代種族主義等諸多議程。“質疑之責”與“服從之責”在此激烈碰撞,左拉的“我控訴”與反德雷福斯陣營“為了法國人的法國”的口號相互攻訐。而更為普遍的看法是:司法誤判腐蝕了作為歐洲啟蒙搖籃和人權國度的法國的國家良心和道德。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事件中的反猶太主題尤為突出。但作為猶太人的德雷福斯并不贊同將某種民族團結凌駕于法國利益之上。他既不信奉猶太民族主義,更不信奉于事件中形成的赫策爾的猶太復國主義,他只效忠法國。這個例子頗能說明問題:1914年一戰爆發一個月之后,即將慶祝55歲生日并已退伍的德雷福斯再度加入陸軍,以中校之職駐防巴黎……但事件本身卻促成了現代猶太國家的基礎——學者們普遍認為,這成了這起事件最重要的也最具諷刺意味的遺產。事件一再表明:反猶太主義和猶太復國主義趁機雙雙崛起并發展成政治勢力,致使法國不得不承受沉重的國家震蕩。如今,德雷福斯事件被看作是法國精神內戰的象征,而法國不停地“進行精神內戰,德雷福斯事件尚未結束”,某些尖銳的評論家這么持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