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評論 > 正文
 

隱名匿姓社會的個人信用社會觀察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16日 15:35 經濟觀察報

  孫立平

  在社會的基礎秩序中,個人信用及其管理是極為重要的一個環節。但在不同的時代,為形成個人信用所需的基礎和所做的安排也是不同的。

  現在還流傳著一些關于晉商的故事,如一個店欠了另一個店千元現洋,還不出,就
讓它象征性地還了一把斧頭、一個籮筐,哈哈一笑算了事。有人以此來說明民風淳厚和誠信的商業道德。但我在當地聽說的版本卻很不相同:這是一種商業規矩,磕頭送斧頭決非一件嘻嘻哈哈之事,而是相當嚴重嚴肅的事情,磕了頭或送了斧頭,后幾代人都很難抬頭。正因為如此,這才成為一種有約束力的商業規則,也就是我們要討論的基礎秩序中的一個環節。

  上述這種商業規則所體現的,實際上就是個人信用管理。

  如果稍加分析就會發現,這種個人信用管理深深地植根于當時的社會結構之中。傳統社會是一個安土重遷的社會,是一個流動性較低的社會,同時也是一個“熟人社會”。人們生于斯、長于斯、死于斯,祖祖輩輩如此。正是在這樣一種結構之中,人們會把個人的名譽與信用看得重之又重,因為這種名譽與信用,不僅影響到自己這一代的生存環境,甚至會影響到子孫后代,因為子孫后代還要在這里繼續生存。我們可以想象一下,如果當時是個流動性很高的社會,今天在這里種地,明天說不定到北京收廢品,后天到廣州販服裝,個人的信用就很難建立在這樣的基礎上,即使勉強以此為基礎,其約束力也要大打折扣。

  現代社會的特點是什么?僅就此討論的問題而言,是其隱名匿姓的性質。隱名匿姓,這個特征是美國社會學芝加哥學派的代表人物之一沃斯(Louis Wirth)提出來的。隱名匿姓是相對于“熟人社會”而言。在傳統社會中,一個人可能在多少天里見到的都是熟人,而碰不到陌生人。相反,在現代城市中,一個人只要出了家門,碰到的大量是陌生人。實際上,隱名匿姓已經成為現代社會的一個基本特征。

  但同時,這也就對個人信用管理提出了嚴峻的挑戰。在“熟人社會”中,每個人對每個人都是“道德警察”,“口碑”就是不成文字的信用記錄。但在隱名匿姓的現代社會中,這一切幾乎都失去了效力。那么,隱名匿姓社會中的信用管理將建立在什么樣的基礎上?

  在改革前的單位制社會中,人事檔案就是一種相應的制度。不過,由于當時是一個以階級斗爭為主題的時代,檔案主要是為政治特別是為政治控制服務的。在一個人的檔案中,記錄得最多的,是有關個人的政治信息,如入黨入團材料、歷次政治運動中的政治表現、各種各樣的

思想匯報和政治評語,以及是否犯過政治錯誤、是否存在政治瑕疵的記錄等。而且檔案的管理,在當時是高度神秘化和封閉性的,對案主本人也高度保密。因此,那時在檔案中被塞入“黑材料”而自己全然不知的事情常有發生。但盡管如此,人事檔案制度是對傳統社會中個人信用管理制度的一種替代,那里面還是記錄著有關個人的許多有用信息。

  但在單位制走向解體之后,中國也就在很大程度上進入了一個“無信用記錄”的時代。而許多事情就因無記錄而發生。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時,填寫具大專以上學歷的人數比高校實際畢業的人數多出了60萬人,也即60萬人持有假文憑。這樣的事情只有在一個“無信用記錄”的社會中才有可能。其實,如果我們將市場經濟理解為自主的市場主體之間形成的契約關系,我們就會發現,有效的契約是離不開信用體系的,包括個人信用。因此,市場經濟的一個重要基礎,就是個人信用的有效管理。

  比如我國的大學生貸款。在國外,貸款讀大學是一件很普遍的事情,如美國就有70%的大學生貸款讀書,不僅貧困家庭,就是一般收入家庭也都要貸款。但在我國,貸學金的實施一直困難重重。有資料表明,在2001年,全國已簽訂貸款合同的學生人數僅占申請人數的32%,已簽貸款合同金額只占申請金額的38%。其中的困難不僅在于商業銀行缺乏積極性,有關政府部門財政支持的安排也不到位,更重要的是,貸學金所需要的個人信用基礎,在我們的社會中幾乎完全付諸闕如。如在審批貸款申請時,銀行幾乎完全無法了解借貸人家庭的收入情況和信用狀況。而在學生畢業工作之后,又沒有有效措施保障貸款人能夠按時還款。如果與美國的相關管理制度做一個比較,其間的問題就會更加一目了然。

  在美國,由于有比較完善的個人信用體系,銀行很容易對貸款者個人和家庭的收入、信用狀況進行評估。同時,這種信用制度也為學生畢業后還款提供了保障:在這種信用制度中,學生參加工作后的工薪收入,是必須通過轉賬計入個人

信用卡賬戶的,而銀行個人信用卡開戶又必須以個人終生惟一的社會安全號碼為依據,社會中每個人所有的信用表現也都記錄在這個號碼之下。在這樣的制度中,諸如我國編造和買賣假文憑之類的事情就很難發生。也只有在這樣的制度中,人們才會把信用看得比生命還重要,才會真正對自己當下的行為負責。也只有這樣,才能將諸如誠信問題由一個道德問題變成一個可以用制度來管理的問題,而社會中信任結構的形成才會有堅實的基礎。而在我國,由于不存在這樣的信用制度,一個大學生換幾次工作后,對于銀行和學校來說,要查找其行蹤,就如同大海撈針。

  實際上,個人信用制度及其管理,不僅對于商業活動是必需的,就是對于其他社會生活的治理也是不可缺少的。比如人們期待已久的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到現在也無法正式實行。一個很直接的原因,就是缺乏個人信用制度以及其他涉及個人收入和財產管理的基礎制度。在這種情況下進行的財產申報,只能是與工資單無異的內容,結果演變成一場兒戲。

  有必要重復一下我在其他文章中已經提出的一個概念:“使事情進入可治理狀態”。信用管理就是使事情進入可治理狀態的基礎制度之一。有了這種制度,不見得可以解決問題,但卻可以為解決問題提供基礎。應當看到,從上世紀末本世紀初開始,有關部門開始嘗試和探索建立個人與企業信用記錄與公布制度。這是一個有意義的開端。盡管這是一個牽扯很多因素的浩大工程,但無疑應該扎實向前推進。要知道,美國的信用制度是在計算機和互聯網時代之前開始建立的,而在計算機技術如此發達、互聯網得到如此廣泛利用的今天,這種信用制度的建立應該更為容易而不是更為困難。


發表評論

愛問(iAsk.com)


評論】【談股論金】【收藏此頁】【股票時時看】【 】【多種方式看新聞】【打印】【關閉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