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和諧 什么樣的社會又是和諧社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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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11日 16:01 新浪財經 | |||||||||
李慧 就像那些個“主流經濟學家”不承認改革的失誤,卻主張對改革進行反思的奇怪邏輯一樣。而當人們反思改革的時候,“主流經濟學家”卻群起而攻之,先是狠狠地給你扣上一個反對改革的“大帽子”,然后,理直氣壯地發表高論說“堅持改革不動搖”,要警惕“有人把改革引向反市場化的方向”,似乎照此一來,這樣就證明了自己的高明。相反,本來是
同樣,為什么市場經濟已經走了一半,但是,本應當由經濟學家指出市場經濟的本質、市場經濟的運行模式和改革的理論問題,卻竟沒有人能夠說清楚?而當市場經濟改革出現了問題的時候,以吳敬璉先生為首的“主流經濟學家”們卻這樣說:“使目前改革陷入困境的,實際上就是這個權貴資本主義,或權貴資本主義指導下的改革。”這就好像是告訴你前面有一條光明大道的方向是對的,但是,明明他看到前面路上有陷阱卻不告訴你一樣可惡,因為可當你跌落下去身不由己的時候,他卻狡辯說,我叫你向前走并沒有錯誤,我也并沒有讓你掉到陷阱里去,而是這個陷阱的位置有問題,是你自己走路不看路犯下的錯誤。所以,我在《李慧:使人困惑的吳敬璉》、《有些主流經濟學家嚴重誤導了改革方向》、《李慧:吳敬璉憑什么發怒改革真的沒有失誤嗎》等系列文章中明確批評說,“主流經濟學家”再也不能把市場化改革來回“忽悠”了,必須徹底放棄那種“造句式”改革的研究方法,給市場化改革一個清楚而明確的交代了! 接下來,“主流經濟學家”能否解釋清楚市場經濟的本質、市場經濟的運行模式?究竟他們能否說清哪些是計劃經濟手段,哪些是市場經濟的手段,哪些是好的市場經濟,哪些是壞的市場經濟,并解決市場化目前存在的問題?我們對此問題雖然已經胸有成竹,但是,我們還是想拭目以待,先留給他們一段時間,看看他們的真實本領和虛偽的本性暴露以后再下結論。這里,我們先討論另一個比較緊迫的問題,也好叫“主流經濟學家”陣營里的人看看我們的真實水平。那就是“和諧”與“和諧社會”的問題。我們今天幾乎每個人都在大聲地說著“和諧” ,都在探討著什么是“和諧社會”,但是,我們絕不能再像過去那樣——大家都在談論“改革”,都在說“市場經濟”,但是,卻一直到今天仍然說不清楚什么是“改革”和“市場經濟”一樣,必須對“和諧”與“和諧社會”有一個清楚的交代。更不能再像那些不學無術的“主流經濟學家”一樣,嘴上人人都在講反思改革,卻不對改革進行反思的辦法、標準、原則和切入點深入地研究,甚至人為地制造出一個所謂“公平”與“效率”的偽命題一樣。 應當說,“公平”與“效率”本身就不是一對矛盾,而“公平優先”還是“效率優先”更是無稽之談,因為“公平”與“效率”本身就是一個完整的統一體,不考慮具體環境,卻在人為地制造“公平”與“效率”的對立矛盾無疑是可笑之舉。實際上,“公平優先”還是“效率優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規則的完善和程序的公開,這也就是改革中出現了比較嚴重的“假改革”的原因,如何解決“公平優先”還是“效率優先”的問題,我們以前已經提出了具體的辦法,此文不再贅述。同樣,如果我們不能對“和諧”與“和諧社會”有一個清晰的認識,對中國歷史文化中“分合演變”的規律有一個極為透徹的了解,那么,和諧目標只能是一種遙不可及的理想而已,而構建和諧社會更有可能落入市場化改革中“權貴資本主義,或權貴資本主義指導下的改革”之共同的窠臼。 實際上,“和諧”與“和諧社會”是早已有之的粗淺概念,比如早在兩千五百多年前,中國的大思想家孔子就提出了“大同社會”的概念,近代孫中山先生也一直在呼吁“天下為公”的主張,但是,為什么上千年來中國卻一直是周而復始的治亂相循情況?特別是近代中國更是出現了民不聊生、餓殍遍野的凄慘景象?而市場化改革已經有了27年的歷程,但是,至今我們呼吁了多少年要建立包括經營哲學、行為準則和人格追求在內的經濟倫理規范,卻始終是一種空中樓閣,中看不中用的擺設?今天,盡管中國人的文明程度已經比過去有了明顯的提高,中國的綜合國力和國際地位也與過去不可同日而語,但我們仍會不時地看到這樣的悲劇在重演,古希臘的悲劇英雄俄狄浦斯和魯迅先生《藥》中的革命者夏瑜用生命所付出的代價,卻被他為之奮斗和拯救的人們所否定:善良被出賣;正義被歪曲;真理受到強權的愚弄;莊嚴的法律有時竟抵御不住一些缺乏理性人們的狂熱行為。所以,如果我們只是陶醉于“天下為公” 的理想色彩之中,卻忽視了這些個別現象產生的根源,必將會走上歷史的老路,并對社會和企業造成危害。 比之更為重要的是,如果沒有徹底地建立一種穩定有序的和諧結構與和諧發展的文化來保證和諧社會的目標,就如同我們講了幾千年 “天下為公” 的主張,但實際上,做的還是一個做的“家天下”一樣,那個“天下為公”只是講給別人的,輪到自己身上就只有“天下為私”的現實了。而與“天下為公” 主張內容相連接的“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天下興亡,匹夫有責”、“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先天下之憂而憂,后天下之樂而樂”等文化內涵相悖反的則是,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卻看到了更多與之不和諧的行為:中國人普遍存在的 “看客”現象,中國企業缺乏 “正直”的表現,中國人“集體失語”的精神冷漠行為,并未隨著時代的進步和發展而減少,關于中國人“劣根性”的批評始終是不絕于耳,甚至是作為“時代精英”和“楷模”的經濟學家,竟與人品、道德聯系在一起遭人唾棄,這就不得不引起我們反面的思考和探究了。 從歷史發展的角度來看,古人所講的“大同”并不是一種絕對的統一,它實際上就是我們今天稱之為和諧的東西。所以,構建和諧社會是古已有之的一種社會觀念,但是,我們今天重新把構建和諧社會作為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核心,并不是我們現代人就沒有這種粗淺的意識,而是要站在一個新的高度賦予構建和諧社會以嶄新的內涵。新精神分析學派的代表人物弗羅姆,認為人在社會生活中的個體化是人格完善的重要內容,他在《逃避自由》一書中認為,社會性格是“一個團體的絕大多數人的性格結構的基本核心,是作為這一團體具有的生活方式和基本實踐活動的結果而發展起來的”。也就是說,社會性格是個人性格完善發展的重要的前提條件。所以,他更強調的是社會和經濟對性格的決定因素,而不是其他決定因素。這也是我們探討“和諧”與“和諧社會”本質的重要出發點。 那么,究竟什么才是“和諧”?什么樣的社會才能夠被稱之為“和諧社會”呢?所謂和諧就是將看似不可調和的矛盾,運用合理的手段與方法,使之得到圓滿的解決。而和諧社會就是將這種矛盾置于一種合理的行為框架之內,運用公共管理的手段將矛盾化解。所以,構建和諧社會的核心是大力提倡公共管理和公共秩序,不是主張“天下為公”,而是要將“公而始有天下”作為和諧社會的核心,這是胡錦濤總書記提出的“新三民主義”——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與孫中山先生的舊“三民主義”——民主、民權、民生之區別的重大不同。“天下為公”的說法本是源于《禮記》一書,但是,《禮記》上所說的“天下為公”是有前提的,這就是“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它的原文是這樣說的:“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今大道既隱,天下為家。”所以,這里 “天下為公”并不是一個社會的行為準則,而是在一種前提——“大道之行也”下的必然結果,但是,我們后人斷章取義,只講“天下為公”對人們的要求規范,卻惟獨把“大道之行”這個最重要的前提條件忽略了,結果把“天下為公”的道德理想轉化成為一種個人的道德要求。 雖然說“天下為公”同樣能激勵后人的奮斗精神,但實際上卻將中華民族的盛衰興亡大業變成了既得利益之爭,變成了狹隘的、沒有明確公共利益目標的個人奮斗的哲學。因此, 如果沒有“大道之行”作為前提條件,就不會有“天下為公”的結果;如果我們只談“天下為公”的理想,勢必就會走向 “大道之行”的反面。這里“大道”實質上就是社會的公共意識、公共結構和公共管理。《禮記》上也明白說“今大道既隱,天下為家”,可我們就是對此視而不見,以至于千百年來釀成了一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的歷史格局,殊不知這一“分合”卻人民帶來了多少悲歡離合的痛苦,給社會造成了多么大的混亂啊!所以,以胡錦濤為總書記的新一界中央領導,高屋建瓴地提出了“新三民主義”思想——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是有著深刻的時代背景和現實意義的,而孫中山先生的舊“三民主義”——民主、民權、民生之所以不能救中國的原因,正是沒有從更高的層次上來真正地理解創建“和諧社會”,實現真正的“大同”天下的根本之所在。 從社會現實的角度出發來看,由于長期以來我們一直是處于經濟社會與法治社會的階段,單一的社會結構致使我們的社會已經出現了太多的不和諧的因素,例如中央黨校“三農”問題研究中心秘書長曾業松就認為,“三農”問題是當前社會最大的不和諧,包括城鄉發展差距、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等。此外,由于經濟結構不合理,缺乏創新性的成果,造成了我們大而不強,散而不聚,亂而無序的轉型期的社會形態。所以,我們今天建立和諧社會的首要任務就是,必須在完善社會的公共管理體系和健全管理制度方面狠下工夫。其中,最重要的是要確立政府的職能,真正實現“政企分開”的目標,改變過去那種政府任意胡為的行政體系。我們經常講,一個社會的改革首先要從文化變革入手,從改造和提高國民的素質方面做文章,但結果真正實施起來卻往往感到無從下手,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政府自身的職能定位有問題。 《禮記·大學》中就明確指出:“國不以利為利,以義為利也。”老百姓為利而爭是正常的,但是,國家卻不應當與民爭利,而是應當以仁義為本,這才是國家的利之所在。韓非在《韓非子·外儲說左上》中也強調說:“利之所在民歸之,名之所彰士死之。”趨名逐利其實是人的本性,但是,這必須建立在良好的法制基礎之上,否則,就會使社會產生一片混亂。可實際上良好的法制體系從來就沒有過,因為政府的存在往往將法制變成了維護自己利益的體系,使政府變成了與民爭利的組織。美國前總統尼克松在《1999,不戰而勝》一書中闡述了這樣一個觀點:“一個民主國家和一個專制國家在道德規范上是不能等同的。” 但是,尼克松的說法并不深入,因為關于民主與專制的話題雖然比之道德的話題更深刻,可實際上,民主與專制的問題同樣是一個含混不清、至今無法明確的話題。 綜合起來再深入地分析下去,道德規范的不同僅僅是民主與專制結果上的差別,最根本的差別還在于民主國家與專制國家在強權政治與強權政府上的不同。強權政府不等于強權政治,強權政府是建立在民主思想之上的“專制”,是強大的維護民主制度的執行能力;強權政治則是建立在獨裁基礎上的“專制”,是極大地維護決策獨裁的管理體系。所以,我們必須要建立一個強權的政府,而不是要主張強權政治。因為“強權政府”與“強權政治”是截然相反的,一個良好的社會治理結構是將政府置于公共管理的體系之下,而不是將公共管理置于政府的管理體系之下,只有將政府置于公共管理的體系之下,才能建立一個強權的政府體系,而不是強權的政治體系。英國思想家諾爾曼·P·巴利曾指出:“憲政結構缺乏道德層面,意味著公民的義務完全是不確定的。”自由的人民是能夠自己管理自己的,政府存在的目的不是管理人民,而只是確保人民之間組織的公平維護。在中國的近代史上,關于中國人國民性的批評可謂是屢屢出現,至今仍不絕于耳,但最根本的問題是,如果離開了社會制度而空談什么國民性,那只不過是一種乏味的牢騷而已。 公共管理和社會治理結構是全世界的一個難題。一個社會改革的任務必須是首先從改革政府開始的,而改革政府最重要的就是要使政府的結構變得合理,使政府的管理行為變得科學,沒有這個基礎,任何社會改革最終都會變了味道,使政府輕易地就成為改革最大的利益攫取者。政府存在的主要目的是什么?政府存在的最重要的目的是通過合理的組織結構,建構民主的管理體系,維護社會的公共管理。所以,公共管理和社會治理結構是政府的主要任務。但是,正如1774年來到北美后奠定了美國現代政治哲學基礎的托馬斯·潘恩,所指出的那樣:“迄今為止所存在的一切政府,除了完全違背神圣的、道德的一切原則之外,不可能由別的途徑重新開始。”自從人類社會產生以來的國家制度,基本上作為階級斗爭的產物,充當了封建制度的幫兇,成為了社會利益最大的攫取者,而不是維護社會公共管理的機構。只有在社會主義制度體系下,真正使人民當家作主,才有可能使建立良好的社會公共治理體系成為可能。 由此可見,“卓有成效的社會公共管理體系”與“市場的吸引力與號召力”是一個國家強大的基本保證。與之相反,中國的封建集權管理在漫長的發展過程中,已經形成了一個超穩定的結構,雖然這種結構具備了一些自我調節的功能,但實際上這種穩定和自我調節是建立在對人性的扭曲和封建的思想教育體制之上的,比如說中國人一般遇到比較復雜困難的事情,總是在責備自己,卻沒有人在責備公共管理的不健全。所以,我們始終沒有真正地形成公共管理的思維,建立起合理的公共管理的結構,沒有形成真正的公共管理制度。只有真正地了解了這些問題的本質和根源,才能深刻理解黨中央提出樹立科學的發展觀,全面構建和諧社會的重大意義,也只有構建起完善的社會公共管理體系和健全的管理制度,才可能有國家的長治久安和真正和諧發展的“大同”天下社會。 那么,什么樣的社會才能叫做是和諧社會呢?我們必須把“和諧社會”這個概念進一步地深化下去。簡單地說,我們生活的社會依其主要的行為特征可以劃分為四種形態: 一種是規則社會,即用公共遵守的規則來主導社會游戲,這種社會所注重強調的是秩序至上; 一種是公平社會,即尊重每一個人的價值,體現的是權利平等,這種社會所注重體現的是權利至上; 一種是競爭社會,即極大地鼓勵創新的行為,最看重的是你的思想,這種社會所注重提倡的是能力至上。 以上這三種社會形態可以稱之為是能力社會。還有一種社會形式是最可怕的,就是第四種,即混沌型的社會,這種社會既沒有明確的社會規則,又沒有公平可言的權利,更失去競爭的本來積極意義。 這種混沌型的社會注重的是炙手可熱的權勢,瞞天過海的謊言和充滿邪惡的貪婪欲望,它的規則要你自己去摸索,它的權利要自己去爭取,它的創新要通過不規范的競爭,這是一種永遠處于混亂的社會,也是建立和諧社會最大的障礙。 所以,和諧社會首先要排除的是混沌型的社會形態,而是一種能力型的社會。但是,作為一種理想的社會形態,和諧社會應當是融合了三種能力社會形態的混合社會,因此,和諧社會就包含了以下三種特征: 和諧社會首先是一個規則的社會,提倡規則至上; 其次,和諧社會是一個公平的社會,強調權利至上; 第三,和諧社會是一個創新的社會,主張能力至上。 按照這三個原則,和諧社會就應當有三個典型標志: 一是社會各階層之間的相互開放和平等進入; 二是各階層應當得到有所差別的并且是恰如其分的回報; 三是社會各個階層之間應當保持一種互利互惠的關系。這樣和諧社會才能持續、穩定、協調的發展。 美國社會學家J·里夫金在《熵:一種新的世界觀》一書中說,按照熵理論,能量轉化的速度和數量越高,混亂程度也就越大,所以,資源、環境的消耗程度與社會的穩定程度是成反比例的。也就是說,我們可以通過一個社會的資源的消耗情況來預測社會的穩定狀況。從和諧社會的構建的角度來說,和諧社會應當是一個高發展、低消耗的社會。市場競爭的行為就是消除高利潤,使鋌而走險獲取暴利的行為不再存在,無論是政府行為還是企業行為,必須建立一種公平的競爭環境,才能徹底消除不規范的行為。你要想獲取高利潤,你就必須大規模地投入,除非這種投入是別人不能企及的,這樣雖然你也可以做獨家生意,但是,由于你的投入是巨大的,因而回報則也必然相應降低。我們也曾明確地談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與社會主義計劃經濟的本質區別,并不在“市場手段”與“計劃手段”的多少,因為這是根本就不可能做出明確的區分的。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與社會主義計劃經濟的本質區別在哪里?計劃經濟體制下的經濟增長方式主要是靠行政命令和投資拉動的粗放式增長,而市場經濟則主要是規范的自由競爭體系和經濟的良性循環來實現的,這就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與社會主義計劃經濟的本質區別。所以,構建和諧社會與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目標是一致的,而從戰略的角度來說,構建和諧社會更為明確和具體,是加強中國共產黨的執政能力的重要目標。因為和諧社會的重心是著重通過社會結構的確立立,達到社會利益的大體平衡。所以,和諧社會是一種新型的社會關系,是一種高水平的創新,和諧社會的構建是一種什么樣的結構呢?和諧社會是以規則為社會基礎,以公平為發展目標,以創新為管理元素,以效率為利益核心的一種經濟結構體系。所以,和諧社會不是一個目標,而是一個結構框架,否則,和諧社會就與我們所說的共產主義沒有什么區別了,這也是我們必須予以明確的。 我們現在大力提倡要構建和諧社會,但是,如何才能夠構建好和諧社會?構建和諧社會的具體方法是什么?這就必須要同我們前文談到的改革的定義、宗旨、方法、理論和前提結合起來(更詳細的論述,請看我的新著《破解改革之謎》一書)。我們這里可以先簡單描述如下,和諧社會的構建需要滿足四個最基本的條件: 一是要有公共管理,也就是要把公眾利益放在首位,完完全全、徹徹底底是為人民服務; 二是要體現出參與性,只有公眾的參與才能體現出社會的公平,而不是靠什么精英來實現社會改革; 三是要有對社會的回饋,任何一項社會變革不管出發點如何正確,目標如何遠大,離開了對社會的回饋,就是對社會最大的犯罪; 四是完善基本的社會保障,基本的社會保障制度是實現社會和諧穩定發展的基石,離開了這一基本制度,任何宏偉的發展藍圖都是無根之木,無源之水。 中國幾千年來歷史發展的經驗告訴我們,離開了這四個最基本的條件,談論任何問題最終都會陷入到一種自我矛盾的怪圈之中,就像“天下為公”的主張一樣,盡管不同的人對“天下為公”的理解和出發點各有不同,但最后幾乎都背離了自己的本來意圖,這不能不說是我們發展中的一個大教訓啊。中國未來的發展目標是建立人、社會、自然和諧統一的、資源循環型發展的社會,要想實現這一目標就必須從深刻總結歷史的經驗教訓入手,找到真正正確的發展方向。構建和諧社會需要滿足“繁榮四個基本的條件理論”警醒我們,一個社會在發展的同時,必須認真關注并傾力解決體系內部存在的各種問題和矛盾,否則,這個體系將是危險的發展,中國社會歷史上動蕩不安的重要原因就是因久未解決的矛盾積累成災,最終釀成了不可彌補的后果。著名經濟學家吳敬璉指出,中國轉型期的社會利益調整和改革觸動的深層矛盾,使中國正處于社會關系趨于緊張的時期。所以,一個社會只有在發展的同時,大力關注并解決好社會存在的問題,從根本上找對解決問題的癥結,這個社會才能是一個有希望、并和諧發展的社會。 按照我們提出的構建和諧社會的三個基本的原則,即規則至上;權利至上;能力至上。在此基礎上有三個典型的標志:各階層之間的相互開放和平等進入;各階層應當得到有所差別的并且是恰如其分的回報;各個階層之間應當保持一種互利互惠的關系。可以發現,和諧社會明顯不同于經濟社會,因為經濟社會強調的是經濟利益第一,這種利益至上的行為有可能是違反和諧社會的三個基本原則的。同樣,和諧社會也明顯不同于法治社會,因為法治社會是將法治作為一個最基本的要求,強調的是法治體系第一,這種法治體系至上的行為也有可能是違反和諧社會的三個基本標志的。所以,對于和諧社會的基本構建來說,經濟社會的發展標準已經是不能適應的要求了,相對來說,依法治國也是一個比較落后的標準。經濟社會與法治社會相對于和諧社會來說,都是不適應時代發展的落后的觀念,因為不管是經濟社會也好,還是法治社會也好,它們都是從一個點或面上出發建立的單一社會結構形態,只有和諧社會才是從整體觀念上來構建的人類社會完整形態,它是“公而始有天下”的具體體現。 就黨中央提出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來說,我們必須提出與時俱進的新要求,而不是僅僅從某一層面上采取改革初期那種“摸者石頭過河” 的方式,或者是“頭疼醫頭”、“腳痛醫腳”做法。構建和諧社會的目標還要求我們,無論是在經濟建設上,還是在公共管理模式上都要徹底轉變思維模式,注重全面、公平、協調、綜合、創新、效率等原則方面的把握,特別是在決策和執行的管理體系上,要系統總結改革開放多年來的經驗教訓,而不能盲目樂觀或者消極懈怠,而應做深入細致的分析,得出正確的判斷結論。在中國的改革已經到了“深水區”的今天,“摸著石頭過河”的改革方式已經不適應了,因為,經過多年的改革,思想的禁錮已經基本上不復存在了,我們需要的是更深入地研究我們的人與文化,需要的是明確的戰略設計,需要的是可以衡量改革發展的系統理論和明確的操作規程。中央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上議事日程,說明中國已經從構建科學發展觀的大局上,對中國社會的未來發展有了明確的目標和方向。中國中央總書記胡錦濤強調,和諧社會應當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這就是我們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礎。也是和諧社會所普遍遵守的行為準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