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領袖與民主創造力
讀《迪斯尼戰爭》
吳樂晉/文
關于當代企業或企業家的傳記寫作,往往友好得像獻媚,實在有違寫史的傳統。從讀者的角度來看,“真實、客觀、冷靜”的作品,真的不多。《迪斯尼戰爭》可算是個例外。從新聞同行的角度看,我也由衷地佩服詹姆斯·B·斯圖爾特,這位曾經的《華爾街日報》頭版編輯的新聞素養和他所能掌握的豐富的新聞資源。
多角度地闡述同一件事情,是本書寫作的最大特點。2003年,迪斯尼董事長艾斯納企圖進一步控制董事會。這位頑固狡猾,有時候不免心胸狹隘的迪斯尼老大,決定將董事會中曾對他的意見投過反對票的范德坎普女士掃地出門。作者生動地再現了那個戲劇性的早上,重現了范德坎普吉激昂慷慨的演講現場,董事會中的另一位成員在聽完后甚至淚如雨下:“你們怎么能這么對待一位如此出色的女性?”
因為并非虛構小說,能夠深入了解這些不為人知的細節已經頗為不易。同時,作者總是時時在文中提醒讀者,哪些敘述屬于哪個人,而這個人代表的利益立場是什么。這讓我想起米蘭·昆德拉常用的那種敘事方式。對同一事件的不同解讀,體現了事件本身的多義性。
面對艾斯納這樣一個強悍的人物,斯圖爾特也始終表現了一個寫作者的堅貞。他毫不護短,指出艾斯納其實已經將自己與迪斯尼混為一體——朕即國家。由于權利欲望的膨脹,致使一度將迪斯尼推向高潮的艾斯納,又將迪斯尼拉下巔峰,且一步一步走向低谷。他好像《綠野仙蹤》里的芒奇金,從東方壞女巫手里解救了迪斯尼,而現在,他自己變成了這個女巫。
公司和掌權者,更具體地說是娛樂傳媒企業和自己的領袖,二者應該是什么樣的關系?這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與其他行業領袖不同。娛樂傳媒業的核心競爭力是創意,但同時,所有的創意必須在那個被稱為公司的現代集體里完成。這就要求這個行業的領袖必須兼具理性的商業頭腦和感性的創造能力,必須擁有市場和藝術的雙重直覺。從個人素質上來說,艾斯納無疑兼具這些優點。
現在的問題是,天才人物如何維護公司的民主、維護團體的創造力?在艾斯納入主迪斯尼頭幾年,他似乎找到了答案。但是隨著他個人聲音在集體中的無限放大,內部治理問題隨之激化,這意味著那些保持獨立聲音的人,將不容于艾斯納,而那些意志稍弱的個體,將在強化艾斯納聲音的集體中,以犧牲自己的個性來換取安穩的職業生涯。從表面看,自從《獅子王》的輝煌以后,迪斯尼在源源不斷地向對手輸出人才。給夢工廠提供了卡曾博格,比爾·米查尼克是二十世紀福克斯公司的董事長,喬·羅思是革命制片廠的董事長;被迪斯尼拋棄或者自動辭職的還有史蒂夫·博倫巴克,希爾頓酒店集團董事長,加里·威爾遜,西北航空公司董事長,梅格·惠特曼,eBay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這串名單可以列得很長很長。
艾斯納經常說自己周圍一直在上演“莎士比亞式”的戲劇,而他自己的表現恰恰也符合了莎翁反復描繪的一個主題——統治者漠視臣民,只愿去滿足他的狂妄自我提出的種種要求。縱觀現今國內的許多企業,也或多或少陷入了這種企業領袖自制的困境,趙新先恐怕是最近的一個鮮明的例子。
作為一個傳媒業領袖,艾斯納太過沉溺20%以上的年增長率,太過相信現成統計出來的數字。對一家希望靠創意而制勝的公司而言,這將導致它患上短視的毛病。
這就提出了另外一個命題——如果公司內部的力量難以與公司領袖的狂妄自我相抗衡,甚至公司的民主機制逐漸失效,就像迪斯尼那樣,董事會最后完全淪為董事長的附庸,那么在這種情況下,還有什么機制可以制止迪斯尼這列脫離軌道的巨型列車?雖然現實生活中沒有《超人總動員》那樣的大力士,但是本書結尾時確實出現了一件出人意料的事情。
機構股東服務公司ISS提議股東投票“反對”艾斯納。艾斯納的敵人們走到了一起。還有大批的中小股東,他們組織了“拯救迪斯尼”,這場運動聲勢浩大。43%的股東投了反對票。艾斯納不得不退出首席執行官位置,董事長的座位保留到2006年。反觀國內股民,似乎很難獲得這樣重要而必要的渠道。
不只關注對錯,更關注規則本身的正確性。這也是本書留給讀者的一種美國式智慧。
當然,如果你是看著迪斯尼童話長大,而且至今都對童話作品充滿依戀,那么這本《迪斯尼戰爭》還是不讀為妙。就像熱愛《小王子》的讀者,會非常不情愿地讀到描寫這樣的故事與作者不愉快的婚姻相關。同樣,喜歡迪斯尼童話的人,也許會后悔知道這家為我們創造如此光明美麗童話的公司,其內部也毫不例外地充斥著黑暗的權術和陰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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