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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檀:反對物權法的人在沈家本面前應該臉紅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23日 02:06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葉檀

  沈家本何許人也?清末法律專家,慈禧新政時期法律修訂的主要主持者。之所以提起這位讓人敬佩的學者,是因為下述新聞。

  中國物權法草案被暫時擱置的消息,已經由全國人大法工委的證實。這一起草九年
、涉及我國基本經濟制度,涉及國家所有權、集體所有權和私人所有權問題的重大法律,經過上百次的專家審議、全民討論、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四次審議,仍然議而難決。

  直接導火索來自于鞏獻田------這位北大法學院博導,曾經的南斯拉夫薩拉熱窩大學法學博士,主攻法理學、馬克思主義法學、法學概論、政治學、倫理學等法學理論。

  這位教授研究的方向盡管很多,不過與民法、經濟學、物權法無關。但他去年8月在網上發表的六千字公開信,以激烈至極的言辭和將物權法拉下馬的勇氣,在社會上暴得大名。公開信認定《物權法》草案是一部“背離社會主義基本原則”和“違憲的產物”,“妄圖開歷史倒車”,理由是草案不提“社會主義公共財產神圣不可侵犯”,而是規定“對國家、集體、個人的財產要進行平等保護”,這“與資本主義社會有什么區別?”

  這一將法律意識形態化的案例鮮活無比。我在《鞏獻田先生的良苦用心》一文中,對于鞏獻田的邏輯做了一些糾正,但鞏先生面對媒體的質疑,與去年年底120多位民法學專家的批駁仍然洋洋自得。

  不得不提及筆者最佩服的學者之一沈家本。這位清末修訂法律的主要主持者,不僅立意高,期望新法修訂成為“變法自強的樞紐”,“不讓東西各國盡詡文明”。更讓人感佩的是,他在修法過程中對于中外法律的鉆研,那種務實的精神和廣博的胸懷,足以讓今天萬千執著于名詞之爭的人汗顏。

  為了借鑒西方的法律,在他主持修訂法律期間,僅有關刑法、刑民訴訟法就先后譯出法、德、俄、荷、意、日、美、比利時、瑞士、芬蘭等國法律文獻近四十種,并親自與翻譯者“逐句逐字反復研究”。而為了繼續中國傳統法律文化,沈家本組織、整理考訂了大量的中國古代法律文獻,出版和重刻了唐以來的重要法律文獻數十種,并為這些法律文獻撰寫序或跋,還對漢律、明律、唐律、大清律作了專門的研究。如此大規模地系統研究、出版中西法律文獻,可謂空前盛舉。

  因此,沈家本既能融通古今,又能學貫中西,對于法律系統本身的考察,與對法律存在的條件、規范的追索,使他成為一個博大不拘泥于成見的人,魯迅所說的拿來主義在他身上得到了最完滿的體現。

  最后的成果就是,在中國的現代化過程中,沈家本成為一個無法忽略的人,他不僅打下了中國現代法治的基礎,其修訂的民法典與刑法典至今看來仍然并不落后。更重要的是,他率先打破封建法律體系,建立了一種新的法律文化,整個現代法制改革的過程正是根植于這種法律文化之上。

  沈家本也有為數眾多的反對派,主要是當時的提學------主管教育的官員,其職位的性質與某某學會研究會會長比較相似------勞乃先等人,還有不少禮部官員------專門督促風紀維護名教的官員。最后,沈家本被迫去職,但那些官員的得意并不長久,因為他們賴以依附的禮教載體也很快崩塌。當如今那些對物權法本無置喙資格的教授,根本分不清公法與私法的區別,卻大言炎炎,用至高無上的道德優勢作為武器,以“國家財產神圣不可侵犯”破題,很容易讓人聯想到清末那些攻擊沈家本“蔑棄禮教”、拋棄“國粹”的禮部官員。

  當然,筆者也希望如今那些參與和支持修訂物權法的民法專家們,也能學一學沈家本,做些踏實的基礎工作,能夠逐條引用證據認真應對批評。這并不是為了鞏獻田,而是為了民眾利益與中國法制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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