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PA新協議擴大開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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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11日 11:38 《華商世界》 | |||||||||
胡景巖 2005年10月18日,《<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補充協議二》正式簽署,這是內地進一步擴大對香港開放的成果。在貨物貿易方面,內地將自2006年1月1日起,對輸往內地的原產于香港的貨物全面實行零關稅。在服務貿易方面,內地同意,法律、會計、視聽、建筑、分銷、銀行、證券、旅游、運輸和個體工商戶等10個領域在原有開放承諾的基礎上,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的條件。
《<安排>補充協議二》的一些新規定值得關注: 允許在內地設立代表機構的香港律師事務所,與其代表機構住所地所在的省、自治區或直轄市的一個內地律師事務所聯營。 香港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立建設工程設計企業及城市規劃服務企業時,其在香港和內地的業績可共同作為評定其在內地申請企業資質的依據。 允許香港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立的獨資公司,在多個地點新建或改建多間電影院,經營電影放映業務。 允許香港服務提供者設立獨資、合資或合作企業經營化肥、成品油、原油的傭金代理業務,以及化肥的批發和零售業務。對于同一香港服務提供者在內地累計開設店鋪超過30家的,如經營商品包括圖書、報紙、雜志、汽車(2006年12月11日起取消本限制)、藥品、農藥、農膜、化肥、糧食、植物油、食糖、棉花等商品,且上述商品屬于不同品牌,來自不同供應商的,允許香港服務提供者控股,出資比例不得超過51%(如經營商品為成品油,仍按內地對世界貿易組織成員的承諾處理)。 香港銀行內地分行對內地客戶提供人民幣和外幣業務而需向內地分行注入營運資金的要求,由單家分行考核改為多家分行整體考核,在內地多家分行平均營運資金達到5億元人民幣的前提下,單家分行營運資金不低于人民幣3億元。 降低香港旅行社進入內地的準入條件,即:在內地設立獨資旅行社的香港旅游企業的年營業額不低于2500萬美元,在內地設立合資旅行社的香港旅游企業的年營業額不低于1200萬美元。 允許香港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立的獨資公司,為其經營內地與香港港口之間的拖船提供攬貨、簽發提單、結算運費、簽定服務合同等日常服務。允許香港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立合資、合作航空運輸銷售代理企業,注冊資本要求與內地企業相同。 允許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依照內地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在內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個體工商戶,無需經過外資審批。營業范圍為以下4類業務:貨物、技術進出口;攝影及擴印服務;洗染服務;汽車、摩托車維修與保養,但不包括特許經營。其從業人員不超過8人,營業面積不超過300平方米。 (作者為商務部外國投資管理司司長,吉林大學國際經濟碩士,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博士,教授、研究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