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喬玉松
從一種境界走進另一種境界很難,但從一種境界走出另一種境界更難,在這兩種境界之間隔著一張無形的思想之門,只要輕輕一碰走進或走出另一種境界的大門就會隨之打開,可是由于習慣、思維的定勢讓人們固步自封,停留在已有的認識層面,最終很難跨越過這張無形的思想之門。
生活中我們常常會看到或聽到有些人總是在事后拍著大腿感嘆著說,當初怎么就沒想到啊!是啊,當初根本就無法想到,因為習慣的勢力早已經把我們的思維緊緊的鉗箍在腦海深處。無法超越的是自我。這如果是個人的不幸,那么有個故事或許是能讓古人和今人共同反省一下。相傳,春秋時期的魯國有這樣一條規(guī)定:即為了魯國人的尊嚴,凡是在其他諸侯國中見到魯國“籍”的奴隸,每個魯國人都可以用錢贖回,并且所花的錢事后可到魯國的國庫“報銷”。據說,孔子的一位弟子在“國外”巡游時,花錢贖回一個魯國“籍”的奴隸,事后竟未到國庫報銷,而由自己承擔贖回奴隸的一切費用。讓人不解的是孔子知道此事后,非但沒有贊揚弟子的這種行為,反而嚴厲地訓斥了他一頓。說來真是湊巧,孔子的另一位弟子有一次見到有人落水,他奮不顧身將其搭救上岸,然而事后這位孔子的門生竟然“見利忘義”,接受了被救者的“貴重”的酬謝物———一頭牛。簡直讓人難以相信的是孔子對此弟子的所作所為大加贊賞。
這兩個故事無論是古人還是今人都會褒孔子的第一位弟子而“非”第二個弟子,可是圣人的境界終究是不同我們凡人,見地總是高于我們凡人一籌,讓我們看看孔子是怎么解釋的吧。
第一,花自己的錢去贖買奴隸,雖然給國家省了錢而顯的很“義”,但是如果對此“義行”大加鼓勵和渲染,則那些原本想用國家的錢贖回奴隸的人,就可能放棄贖買的機會,以期避免和那些具有“高風亮節(jié)”的人形成鮮明的對比,從而去背那“見利忘義”的罵名。結果這種掏自己腰包為國家著想的“義”,最終便會事與愿違使許多魯國的奴隸難以被贖回。第二,雖說拯救他人的生命后收受謝禮表面上來看于“義”相悖,但只有當人們意識到他的“勇為”極可能收到回報時,才會有更多的人去“見義勇為”,結果,使更多的處于危難之中的人獲得救助。
從孔子的解釋來看,終極目標只有一個:追求社會效益的最大化,使社會資源得到更加有效合理的配置。國家和個人的利益有時也不發(fā)生矛盾。我們曾經有很長一段時間只強調無私奉獻,不講報酬,使我們走了很大的一段彎路。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到鄧小平的南巡談話,讓我們把步子邁得再大一點,膽子再大一點,說到底也就是一個解放思想的過程,今天我們再談市場經濟,年輕人是難以想象得到的,在十年前是個什么樣子,在二十年前又是個什么樣子,三十年、四十年前……歷史從來都不能假設,但總還是有先知先覺走在我們凡人的前面,以至讓同時代的人是那樣的無法翹首企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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