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隨筆砸談 > 正文
 

警察暗中執法未必不可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07日 22:29 紅網

  針對烏魯木齊市警察曾因躲在暗中執法引發的所謂“罰款‘陷阱’”最近在媒體公布后引起了人們的普遍關注。有人說暗中執法不可取,有人說暗中執法可以理解,為此,東方時空做了一個調查:您覺得警察應不應該躲在暗處執法?在三小時內對5896人參加的調查中,結果是應該 31%,不應該 49%,說不清 20%。從調查結果來看不應該的占了上風。但筆者認為,警察躲在暗處執法未必不可。

  有一種觀點想必大家都能接受,就是警察站在街頭與沒有站在街頭無論是對司機還是對行人心理感受是不一樣的。但這種心理感受的不一樣很大程度上是那些有企圖違規行駛的公民。這類似于不準亂吐痰,明知旁邊站著一個執勤人員,一般情況下是不會隨地吐痰的。然而,如果旁邊沒有執勤人員,有些人就會隨地吐痰。這就是說執勤人員本身對不遵守公共衛生的人有震懾作用。由此同理得出一個結論:警察的作用主要是針對那些有不良企圖的行車人。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就經常發現身邊有看警察行事的司機。警察在明處執法是人們看得見的,這就使得違規行駛的司機當車輛行駛到某個執勤點時就不敢違規,譬如原來是超速行駛,漸近某個執勤點就自然進入正常行駛速度,一旦發現警察不在又超速行駛。如果警察在暗處執法,就很可能不會出現這種情況,因為警察暗處執法就如設置了一個懸念--警察到底在什么地方呢?是不是就在附近呢?在這種心理驅使下,司機就會自然而然地謹慎行駛。

  再者,在明處執法一般是固定的,執法的半徑較少,如果在暗處,無形中就擴大了執法區域,譬如在明處執法,某條街、某個叉路口有警察,而另一條街、另一個叉路口沒有警察,人們一目了然。如果是在暗中執法,就起到“迷惑”作用,對那些原來沒有交通警察的街道、叉路口同樣對有企圖違規司機行駛起到警示作用,讓他們時時刻刻都在心理防范著警察的出現--一旦有違規行為,說不定警察就像游擊隊員那樣從草叢中一躍而起,給違規者來個措手不及。如此一下,他們以后還敢違規嗎?這種對警察的心理防范過程,實際就是執行交通法規的過程,特別對那些經常違規的司機來說是一種行為矯正,長此以往,就使這部分司機放棄違規的欲望,從而達到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的目的。從這個意義上說,在目前警力普遍不足的狀況下暗中執法是有益處的。

  其實,說到暗中執法,目前在城市街道、高速公路旁普遍使用的自動監測器(俗稱“電子警察”)也是一種暗中執法。而且這種“電子警察”自動對車輛進行拍攝,記錄車輛違法的全過程。如果說對警察暗處執法不理解,那么“電子警察”的暗中監視又怎么解釋呢?

  然而,無論是警察的明處執法還是暗處執法,仰或是“電子警察”的暗中監視,從被管理者的角度來說,只要司機遵紀守法,沒有違反交通法規的企圖,一切的爭論都是毫無意義的。     

  (稿源:紅網)

  (作者:古風)






評論】【談股論金】【推薦】【 】【打印】【下載點點通】【關閉




新 聞 查 詢
關鍵詞
繽 紛 專 題
春意融融
綠色春天身臨其境
水藍幸福
水藍幸福海洋愛情
請輸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專題 繽紛俱樂部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新浪網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網絡帶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