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托克托縣古城鄉西云壽村村民楊月仙從去年6月至今,一直沉浸在迷茫中,因為她怎么也搞不懂:她的智商只有42(遠遠低于兒童智商)的女兒鄔曉晨在2004年6月15日被鄰居強奸后,居然會被有關部門鑒定為有性防衛能力。從而楊月仙在女兒原本遭到奸污的屈辱后,不但連個公正的洗請女兒清白的說法難以討到,甚至于犯罪分子也因為通奸不構成犯罪而逍遙法外。(據《中國青年報》4月5日)
在記者的報道中,我們可以看到,當地的醫療鑒定部門之所以會認定智力存在嚴重障礙的鄔曉晨有性辨別和控制能力,其始作俑者其實是當地公安局。在公安局提供的一份有著10位村民作證的材料中:“鄔曉晨生活能自理,能幫助干家務活,和周圍的人相處有禮貌,主動勾引男孩子,半夜三更不著家”,這些語句赫然列在其中。正是由于有托克托縣公安局提供的筆錄和證明材料作為依據,鑒定單位才能得出這種嚴重歪曲事實,與實際情況存在背離,大相徑庭的結論。然而,在受害者家屬與一名被列入作證名單中的村民對質時,該村民說公安根本就沒有找過他。對于其他的證人名單,公安局則以“如果有異議,可以到北京申請重新鑒定”來作為推托理由而拒不公開。
既然是有十數位村民作證人來對鄔嘵晨的智力問題進行佐證,按常理來說不可謂不言辭鑿鑿,其證據的真實性應該也不成問題,那么當地公安局在面對來自鄔嘵晨家屬對這份材料真實性的質疑時,為什么不能坦然地將證人的名字告知于受害者家屬,以便進行正面對質,相反卻要王顧左右而言它,甚至于用去北京申請重新鑒定這樣的言辭來對身處貧困的受害者家屬進行搪塞敷衍呢?筆者以為,這絕對不是出于保護作證人員的考慮,倒很可能這份材料其實就是公安局一手編造杜撰出來的假材料、偽證據。記者在村中走訪,也從另一個側面加深了這種認識,據村民反映,鄔曉晨智力有問題,村里人沒有一個不知道,5歲小孩都逗她玩。既然鄔曉晨的智力問題是村民眾所周知的事實,由此我們更加有充分的理由和堅信,來對這份遮遮掩掩的材料的真實性保持較大的懷疑心態。
如果暫且把對公安局證明材料的懷疑放置一邊,單從法律上來說,我國的司法解釋中就有“明知婦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癡呆者(程度嚴重的)而與其發生性行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應以強奸罪論處”的條款,這一條款是本著保障心智不健全者性不受侵犯而制定的,作為執法部門,筆者以為當地公安局應該不會對此一無所知。
出現這種公安局硬讓“弱智女與人通奸”的現象,確實令人費解也讓人不得不對之產生疑惑,因而其中的內幕和腐敗也有待進一步拉開,筆者以為是該輪到有關部門出手徹查的時候了。對于司法不公,英國的培根曾說過一段廣為傳誦的至理名言:“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惡果甚至超過十次犯罪。因為犯罪只是冒犯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審判,則毀壞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其實,作為偵察部門的公安機關,其不公和隱藏于背后的黑色交易又何嘗不是如此呢?
(稿源:紅網)
(作者:王紀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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