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抑制用私家車 不如大力發展公共交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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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05日 10:54 人民網-江南時報 | |||||||||
浙江 止凡 “我們既不控制私家車的發展,也不限制私家車的發展,但要抑制私家車的發展。”北京市環保局副局長裴成虎近日表示,“抑制小汽車發展,主要是為了保護北京的空氣質量。”(見4月4日《北京娛樂信報》)。筆者以為,就私家車而言,無論是“限制擁有”還是“抑制使用”,其實都不如無為而“制”。
首先,擁有私家車是公民的權利,公權不應該蠻橫地進行“限制”。城市道路是典型的公共物品,它的修建來自公共資金,它的維護和保養同樣來自公共資金。私家車主通過繳納養路費等方式,在完成對城市道路補給義務的同時,也理應獲得使用道路的權利。同理,私家車給城市環境造成的不可避免的污染以及對其他個體造成的健康損失,一樣可以通過收費的方式來彌補和平衡。 其次,由非政府收費項目構成的汽車使用成本,屬于市場調節的范圍,政府如果“抑制”其發展,便是越位之舉。我認為,居民買與不買私家車實際上是一個自由選擇的問題:在私家車的舒適方便與公交車的舒適方便間選擇;在買車養車成本與坐車買票成本間選擇。政府部門關注私家車的著眼點,不應該是自由選擇中私家車這邊的選項,而應該是與私家車對應的另一種選擇,即保障社會整體福利不因私家車增多而減少,保障無車市民利益不因私家車影響而受損。 與其限制或抑制私家車,不如大力發展公共交通,保證公交車的高效率和舒適度,并通過開辟專道等方式使公交車不因私家車的增多而降低效率。另外,政府部門還應保證各種項目的私家車補償性收費能切實用到相應方面,道路收費用于道路建設,環境收費用于環境治理,管理收費用于改善管理。———私家車為什么搶了公交車的道?私家車增多政府收費也增多,為何環境治理、交通管理等卻不見改善?這才是我們真正需要思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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