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來保護教師的權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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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04日 21:18 紅網 | |||||||||
3月4日上午,韶關市武江區重陽鎮重陽中學的老師林某在走路時,突然聽到學生黃某叫其“四眼仔”的綽號,林某于是上前攔下黃某,并當著同學的面打了其一耳光。當天下午,學生家長邀親屬沖進學校將老師暴打一頓,逼其在數百名學生的面前下跪長達近20分鐘,在索得老師5000元經濟賠償后方離開。(4月1日〈南方都市報〉) 黃某學生家長及其親屬在得知孩子被打的事后,本該向校方反映,或者通過法律手
老師打學生不對,這是個不爭的事實。當地教育局對林某也做了處分——以文件形式向全區發出“關于對林某作出通報批評的決定”,稱:“對教師林某連續3個月扣發崗位津貼 10%;責成其對被打學生登門道歉,并在該校教師會上作檢討等”。可是,我們只是看到了當地政府對老師的處罰,卻未看到任何關于“校園行兇者”受到處罰的新聞。 學生的權益得到了保護,但誰又來保護教師的權益呢?難道就這樣讓那些“校園行兇者”逍遙法外嗎?不可否認,學生家長對教師的群毆和勒索是一種違法行為,既然觸犯了法律,那么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否則,類似現象還會發生在文明的校園里。 (稿源:紅網) (作者:張成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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