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還是無知 反思民工向毒梟討薪的群體心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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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28日 14:48 紅網 | |||||||||
在討薪的世界里,民工的理由比天大,親民政府和平民政治肩負有義不容辭的為討薪提供寬松法律環境的義務,所以,民工的討薪史,既含血淚,亦有法律的鼎力相助,心酸的背后飽含社會正義的灌注。可如果討要的對象是一個大毒梟,那我們該怎么辦? 劉招華,公安部2004年11月24日懸賞38萬元通緝的五逃犯之首,也是1999年“7.28”特大販毒案的在逃嫌疑人,涉案冰毒12.36噸。2001年潛逃桂林的劉招華化名李森青,開辦
毒品販子的群體里有級別一說,有的叫毒王,有的叫毒龍,就差毒神,毒圣了,毒梟估計是老奸巨猾一類,也是陰險、殘忍一類的人物,不好惹。向毒梟討要工資,無疑是老虎嘴里拔毛,身單力薄的民工有什么膽量敢向毒梟伸手? 法律的幫助增加了民工的維權膽量。在公安部下發通緝令后,當地基層法院沒有畏首畏尾,而是高度重視,組成了精英合議庭,先對劉招華的紅豆杉基地予以財產封存,后表示將通過合法途徑,將劉招華留在紅豆杉基地的1臺舊推土機,1臺挖掘機,3座房子和未確數的紅豆杉苗拍賣,拍賣所得用來支付農民工工資,剩余款項上交國庫。如此顯性的法律幫助,怎能不令農民形成討要自己工資地動力?試想,如果這個時候,基層地方法院鑒于危險性和個人人身安全的考慮,對民工討薪睜只眼閉只眼,不聞不問,民工哪里還有膽量向毒梟討薪?即使敢討,也必定是更慘痛的血的代價。 只要集合群體力量,就能贏得自身利益。這150名農民工結成的統一戰線顯露出了它的集束力量,他們摒棄掉了中國人劣根性般的合群的卑怯,即勝了,我是一群中的人,敗了,一群中有很多人,未必是我受虧,他們形成的合力不是群氓,也不是烏合之眾,而是為了自己的利益和他人結成統一戰線,共享利益,共受災難的利益共同體。像去年溫總理幫民工討薪事件中的廣州市海珠區南洲路某工地,討薪的工人有25名,工地方出動的打手有30多名,力量基本均衡,但民工遭受的卻是毒打,受滅火器噴射等野蠻報復,如此慘重的代價不是因力量懸殊,不是因為一方手無寸鐵,一方全副武裝,而是因為這25名工人沒有結成真正的利益共同體,沒有形成因相同的利益需要而扭在一起的群體合力,當野蠻人發動攻擊時,他們輕松地潰散了。 抓住欠薪分子的“七寸”就是維權勝利。任何老板拖欠民工工資,首先應該是老板們在心理上成為弱勢,但由于我們的很多民工單邊作戰,認為胳膊擰不過大腿,甚至搞自殘主義,跳樓,自焚,炸屋等,將弱勢和強勢的雙方自我顛倒了,都是眼里只看到老板的毒芯子,而沒有看到他們的“七寸”。他們的“七寸”在哪?就在對《勞動法》和《合同法》的公然踐踏上,欠薪,民工當然可以明目張膽地要了。由于民工群體的膽小心理,再一個社會影響度不夠,或者很難得到法律部門的配合,民工討薪往往以悲劇收場,如果這時候形成群體合力,在合法途徑內反映問題,我們就能像掐住劉招華落網的時機,卡住他的欠薪的違法的“七寸”一樣,通過群體合力索回自己的利益。 總之,反思民工向毒梟討薪中的群體心理,就是要合法地形成群體合力,索要利益。 (稿源:紅網) (作者:肖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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