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規范建筑領域的工資發放問題,北京將在近期進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卡的試點和推廣工作。此外,從今年起北京建筑市場將消滅“包工頭”。按照《關于進一步規范在京施工企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北京市要嚴禁非建筑業企業的其他組織或個人招雇農民工從事建筑工作。(見3月27日《現代快報》)
說實話,乍一聽到北京市年內將廢除“包工頭”這一消息,確實有一種大快人心的
喜悅。近幾年來,農民工為討要工資,有的遭到恐嚇、追打,有的爬上高樓鐵塔,不惜以死抗爭,此類新聞時常刺激我們的神經,以至于“包工頭”成了貶義的象征,在人們心目中沒啥好印象。
但是,規范建筑領域的工資發放問題,果真需要以廢除“包工頭”為代價嗎?我看未必。理由如下:其一,隨意克扣民工工資,畢竟只是“包工頭”中的一部分,對絕大部分“包工頭”而言,還是關心民工,按時發放工資的,我們不能因為少數“包工頭”不講良心,就犧牲眾多“包工頭”的利益;其二,從現實情況來看,農民工不能按時、足額或根本拿不到工資,不全是“包工頭”的責任,由于某些工程發包單位有意拖欠工程款,致使“包工頭”無力發放工資,不得不代人受過,真是有苦難言;其三,不從根本上打通阻礙農民工獲得報酬的瓶頸,即便廢除了“包工頭”,未必能徹底解決建筑領域的工資發放問題,很可能被其他“角色”取而代之。
看待任何問題,必須一分為二,實事求是。其實,“包工頭”還是有存在的價值的,由于其積極參與市場競爭,有利于降低工程成本,提高工程質量,而更主要的則是招工靈活多樣,農民很容易找到活干。可見,徹底廢除“包工頭”并不符合國情,甚至有點操之過急。如何解決建筑領域的工資發放問題,北京市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就非常有效,比如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卡制度,通過這張卡,農民工可以從郵局領取工資。再比如對新進京和2004年度發生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企業,要求必須建立農民工工資預留賬戶,而賬戶的預留款必須達到該企業勞務合同總價款的10%。
當然,不廢除“包工頭”并不意味著就放縱不管了,我以為,除了北京市即將實行的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卡和建立農民工工資預留賬戶外,還必須對“包工頭”加強法制教育,提高準入門檻,“包工頭”素質真正提高了,農民工的利益還會受到侵犯嗎?
(稿源:紅網)
(作者:李忠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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