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投毒案報道不可過分宣揚細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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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25日 10:00 中國青年報 | |||||||||
且且 作為一名長期從事治安情況分析的警察,對去年以來全國范圍內屢屢發生的以爆炸或投毒相威脅的敲詐勒索案件,我保持了足夠的關注。超市、商場、賓館、酒店、食品公司,這些與民眾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公司、企業,都曾經成為犯罪分子的目標。這些案件影響了我們的生活,帶來心理上的恐慌。個別犯罪分子不僅進行語言或文字的威脅,還真正實施
我發現,以爆炸或投毒相威脅的敲詐勒索案件的高發勢頭,與新聞媒體特別是一些競爭壓力較大的市場化媒體過多、過細的報道,有非常密切的關系!只要看看2004年6月發生的案件,就可以得出上述結論:福建人肖××看到《××快報》上一篇用炸彈恐嚇3家超市得款60萬元的報道,就將兩封以爆炸相威脅的敲詐勒索信送到兩家超市;福建人徐小×和徐明×從報紙上看到一則利用恐嚇信進行敲詐勒索的新聞后,給北京9家商場發送了以爆炸相威脅的敲詐勒索郵件;貴州人姜××在浙江溫州打工期間,在當地報紙上看到一起以爆炸相威脅的敲詐勒索案件,即返回貴州,向北京、河北、海南、新疆等9省、區、市的13家賓館、酒店發出恐嚇敲詐勒索信件…… 如果僅僅概括報道這類案件還可以理解的話,那么某報紙詳細“教”人如何把已被投毒的食品帶入超市,就讓人驚詫萬分了。就在幾天前,《××時報》報道:3名犯罪分子為了敲詐勒索某企業,在其奶制品中投毒造成一對夫婦被毒死。報道中詳細說明了“有毒牛奶是如何進入超市”的。讀后會發現,原來在超市貌似嚴格的保安措施下,把毒物、爆炸物等帶進去其實不難,誰都可以做到!我不得不擔心報道披露的那些作案手段會被效仿!更令我憂心的是,《××時報》的這篇報道被多家媒體轉載,其后果如何讓人不敢深想。但愿我是杞人憂天! 新聞媒體應該增強維護穩定的大局意識,對案件新聞的報道,不能一味獵奇,片面地追求轟動效應,以免給社會治安帶來負面影響。應當在公安機關的配合下,適當、實事求是地報道,在追求轟動的同時,兼顧社會效益,在獵奇的同時引導社會正義,共同維護全社會的安寧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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