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修改《上海市城市規劃條例》,明確要“增加公共綠地和公共空間,控制建筑容量和高層建筑”。凡來上海投資,辦公樓容積率要控制在4平方米以下,住宅樓要控制在2.5平方米以下。(見《中國青年報》3月21日)
有資料顯示,自1993年開始,上海中心城區8層以上建筑幾乎每天建成一幢。2003年12月1日,修改后的《條例》開始實施,2004年,上海市人大組織執法檢查,發現高層建筑
的總面積減少了360多萬平方米,投資總額減少400多億元,減幅達16.7%。這讓上海人大城建環保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姜燮富欣喜。事實上,不獨是上海人曾把高樓大廈作為城市現代化的標志,希望樓越多越好,越高越好,恐怕我國各地的人都希望樓越多越好,越高越好。因此,當上海人準備立法控制高樓時,作為國人,我們難道不應該反思嗎?
改革開放之初,由于缺乏城市發展的知識和經驗,簡單地模仿部分國外建筑模型,往往誤以為巨廈林立、大馬路、大廣場、大市場就是現代化的標志,進而提出建設高樓群、寬馬路、大廣場的所謂“現代化”要求,于是在我們一些城市興起了高層建筑和修大馬路、大廣場、大草坪之風。還有的城市采用大拆大建的辦法改造舊城區,不少歷史文化遺產遭到嚴重破壞,所以,時至今日,對城市化、城市現代化取向問題,仍有一個重新正確認識的過程。當前在我國城市現代化建設中,最需要引起重視的傾向是“重物輕人”,無論是新城或老城,到處是“水泥的森林”,越造越高的商城大廈和立交橋,周邊很多的綠地和學校的操場被擠占,生態環境嚴重破壞。
城市是一個包括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建設、生態環境的大系統,各個系統實現現代化,才能構成整個城市的現代化。因為,城市的各子系統是相互依存、相互協調而存在和運轉的;任何子系統的一枝獨秀、畸形繁榮都不能促使城市整個系統的良好運行。城市現代化之目的,從根本上來說,應以人為中心。因此,在評價一個城市現代化的程度時,應從城市的整體來衡量是否符合現代人所需要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
人們期待著城市成為他們優雅、溫馨的精神家園,能夠在其中休養生息,消除精神危機。當城市不再以其蒼白、丑陋而令人感到面目可憎,當它們不再以其雜亂無章而令人感到焦慮不安,當你能夠悠然漫步街頭,盡情享受人文和自然景觀之美,當你愿意憑窗遠眺,默默體驗現代城市文化的涵義,當城市能夠像藝術品一般讓旅游者留連望返,令子孫后代引以為豪,方才稱得上城市人的智慧結晶而凸顯其偉大。我國的城市何時才能散發出如此永恒的藝術魅力與人性光輝?畢竟,上海市立法控制高樓為我們提供了一種期待。
人類大多數文明都通過城市創造的。城市及其建筑群對整個人類精神生活的功用,實際上遠遠超過了補壁的繪畫和點景的雕塑。“一張白紙,可畫最新最美的圖畫”。在我國城市現代化的關鍵時刻,以“落地負千年之責”的歷史意識,摒棄快餐行為,同樣的投入,卻可以產生完全不同的效應。改善環境雖離不開財政投資,但更要靠崇高的審美趣味、一流的創意設計、主事者高尚的眼光和民主意識,才能使經濟、實用、經久、美觀的建筑原則轉變為現實。正如學者伊利爾·沙里寧所說:“讓我看看你的城市,我就能說出這個城市的居民在文化上追求什么”。事實上,今天的中國城市無論沿海還是內地都處在大規模的建設高潮之中,可以說已經進入城市的黃金時代。如果樂觀一點說,我國城市發展棘手問題的解決,基于自身條件的運用與創造,我國可以有若干城市同時塑造它們的黃金時代。讓我們都能讀懂上海市立法控制高樓的意義!
(稿源:紅網)
(作者:朱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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