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村”,即兩個行政村合二為一,兩套村級班子并成一套,這是去年下半年湖南省農業稅取消后及時跟進的一次大面積村級機構調整的改革行動。我是春節里回到鄉下老家時,才知道并村的有關細節的,合并后新的村級領導只留了五個人:村支書、村長、民兵營長兼治安主任、計生專干和會計。一查報紙,才知道新華社也曾有過報道。
剛聽到這個消息我感到很意外:一是并村的動作如此之快,幾乎沒聽到有關的宣傳
和發動,就悄然地完成項這項精官簡政的改革;二是村官精簡幅度如此之大,原來一個行政村村官少則6、7人,多達10幾人,現在合并后總共才留了5個人,裁“官”之多,前所未有;三是并村后鄉村秩序一如從前,干群情緒穩定如常。
撤并機構,裁減冗員,從古至今是我們國家的一個老大難問題,歷史上幾乎每次的精官簡政總是陷入“精簡——膨脹——再精簡——再膨脹”的怪圈里,如何走出這個怪圈,也許目下的村級機構改革能給我們一些啟示。
“并村——裁減村官”是農業稅取消的直接結果。眾所周知,以往的村官的工資、福利全由農民承擔,免除農業稅后村官的工資福利轉由財政負擔。如果村級機構保持原狀,政府財政將不堪重負,正因為如此,“并村——減官”就成為減輕財政支出的必由之路,說白了,是“物質決定意識”,經濟的原因是村級機構改革的最直接推動力,而農業稅取消后,村官事務性工作的減少是其間接的推動力,當然上級政府部門的決心也是村級機構改革能順利實施的關鍵。
改革,從來就不是一件輕而易舉、一帆風順的事,但時下中國農村村級政權機構的改革卻能在悄無聲息的情況下得以完成或正在完成,這無疑讓人歡欣鼓舞。這對我們龐大的縣鄉機構的改革具有級大的借鑒意義。其一,既然村級行政機構可以合并,那么現行的鄉鎮乃至縣級機構也同樣可以合并。農業稅取消后村官的事務減少,相應地鄉鎮官員的工作任務也減輕了,合并鄉鎮、撤并機構也應該逐步提上議事日程;其二,既然其“并村”后村官僅留5人,可以承擔著原來兩個村10多個村官的職責,那么鄉鎮官員也完全可以同步精簡,以最大限度地減輕財政負擔。
也許有人會說“村官不是官”,所以精簡起來不難,而鄉官是“國家干部”,要減下來就不易,這話似乎也有一些道理,但卻推敲不得,村官也好,鄉官也罷,都是服務于同一目標,都是由老百姓養活,既然村官可以裁減,鄉官也同樣可以“下來”,為什么我們現在有的鄉鎮官員成堆,正副書記、鄉長多達50多人?根深蒂固的等級觀念是禍首,而體制之弊形成的“官本位”意識更是罪魁。官員級別的高低與其享受的待遇成正比的明規則,是當今鄉鎮精官簡政的最大障礙。而某些地方流行的“補償”“照顧”等潛規則更加助長了鄉鎮官員隊伍的膨脹。
說到底,機構和官員精簡不下來的要害在于官員編制和財政預算的“疲軟”,各級政府及其有關機構編制和職數的多少,本應是一個常數,可在我們某些地方往往成了一個“變數”,而起制約作用的財政預算也總是跟著“變數”可長可短,而“操刀者”的“心善”“手軟”總是使每一次大張旗鼓的精官簡政半途而廢。
從村級機構改革的行動中,我們不難看出各級政府并不缺少改革的意識,也不缺少改革的手段和智慧,缺少的是改革的壓力和動力。其實,只要我們拿出“并村——減官”的決心和勇氣,并輔之剛性的財政預算(經濟)手段,我相信縣級也好,鄉鎮也罷,精官簡政是一定能走出歷史和現實的怪圈的。
(稿源:紅網)
(作者:周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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