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變高校招生指標的不公并非不可為之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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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13日 08:40 新京報 | |||||||||
3月12日《新京報》報道,中國9所著名高校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熱烈回應“高考招生公平問題”。 這是個令人歡欣鼓舞的消息,為深入討論和實際解決問題提供了良好契機。 9位高校負責人的觀點不盡相同,但最明顯的共同點是承認高校招生在全國各省市之
校長們認為,招生名額向當地傾斜有一定道理,因為當地為辦學提供了經費、土地等條件,大學提供高比例名額既是當地政府的要求,也是應有的回報。我們不否認這種現實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問題在于這種差異應該有一個合理的限度。既然是全國性重點院校而非地方院校,面向全國、為全國服務就是應有的義務。何況對于一所全國性重點院校來說,提高教育質量肯定是第一要務,過分考慮照顧本地學生可能會影響這個目標的實現。 有的校長強調,是否公平沒有絕對標準,高招指標分配不可能絕對公平。這話一般地、抽象地講沒有錯。但我們現在不是在談哲學原理,而是在談具體問題。如果一所全國性重點高校把一半左右的名額留給當地,這無論如何也說不過去。沒有絕對標準、絕對公平是事實,但難道相對標準、相對公平也不該追求嗎?世界上沒有絕對真理、沒有絕對美好的事物,難道我們就不該追求真理和美好事物?“絕對”二字并不成其為我們改變不公平狀況不作為的理由。 一些校長提到,如果全國各地統一錄取分數線,那么西藏、新疆等落后地區的考生就休想進北大、清華。其實,主張糾正高考招生指標分配地域歧視的人,針對的主要是北京、上海的低分入校,他們可能并不反對照顧落后地區。恰恰相反,他們的主張可能是:總體上要平等,特殊情況下的照顧應給“窮人”,而不能像現在這樣給“富人”。 有校長認為,目前的狀況在全面的高考改革之前只能維持。但要改變目前一紙試卷定取舍的辦法并不現實,是否增加面試,是否把平常的成績和表現都算進去,很難取得一致意見。事情很明顯,只憑一次考試決定命運的做法不科學、不全面,但以目前的社會風氣看,任何增加主觀評價標準的辦法都有可以預料的巨大副作用。還有校長提出,根本的解決辦法是那些人口大省要發展教育。這個主張從長遠來說是對的,但任何長遠、根本的解決都需要時間和其他條件,如果它們一時沒有做到,則不能成為不糾正目前高招指標明顯不公平的理由。 從多位校長的談話看,高招指標分配地域失衡,除了與地方的關系,另一個原因是“歷來如此”,這顯然不能作為維持現狀的理由。這種辦法在歷史上有沒有道理可以慢慢研究,但如果現在被大多數人認為不合理,就需要改正。 老規矩決不是不能變。 確實,如果我們對享受高教資源地域間平等這一點有共識,如果教育部可以出面來牽頭和協調,如果有關省份能以大局為重,那么事情還是完全有希望解決的。 □徐友漁(中國社科院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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